『壹』 看電影會員一個月怎麼算
按月收費一般10塊錢
『貳』 在三線城市一個月最少能花多少錢(吃花錢)具體是怎麼花的
這么說吧,即使是在一線城市,如果僅是限於大學生活,當然加上偶爾的消遣,比如看電影,聚餐呀,當然還要排除沒有女朋友,男生一般在1000元-1200元左右就算合理了,女生也差不多。食堂的飯很便宜,畢竟大學生的主要任務還是學習為主,只要不是太浪,伙食費一般都能控制在700-800的范圍內,當然如果時不時地還要出去玩一下什麼的,只要不是太浪,額外花費也是在200-400之間的,而且,一個月轉瞬即逝,太花費的活動,在大學階段其實沒有的,就是靠自己的約束力了。女生的話,本人由於是男生,沒有什麼經驗可說,但有一點,基本的餐飲伙食費用,比男生少不了多少,女生雖然吃的少,但質量好,數量對於質量,在實際費用上,少不了多少。但女生一般還特別喜歡叫外賣,組團出去,這么一折算,其實和男生相比只多不少。但有了男朋友的話,有的人,在額外的花銷上就會少了不少。其實,大學生活中的花銷,就主要在於個人的自控能力上,不在於學校是否在於幾線城市,當然,所在城市的消費水平也是一大因素,但是,校園內的消費水平,全國還是基本一致的,沒有特別大的出入。而且,大學生活中,學校方面有勤工儉學的項目,還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去兼職,打零工。所以說,你的孩子以各種理由(男孩子找女朋友除外)向你每月要大額生活費時,(我覺得1500元以上),就該揍一揍了。
『叄』 和剛成年的女孩子談戀愛,一個月差不多要多少花銷
這個不是固定的,你跟對方談戀愛並不是拿金錢來衡量的,對方如果也是看著你的金錢跟你談戀愛的話,那麼你們不是真的愛情,剛成年的人有一些還在學校裡面深造,有一些已經進入社會了,基本上的花銷也就按照社會上面的開支,偶爾情侶之間出去吃頓飯,看個電影或者去某個地方遊玩,一個月花銷1000多2000塊錢是很正常的。
『肆』 我很糾結,我身上現在就剩下了一千五百塊錢,又想去縣城看一場電影,該不該花錢看電影
不應該去縣城看電影。電影其實是一種娛樂活動,影片在謝幕的時候,對於我們來說就是過眼煙雲。花錢看電影在觀看的過程確實是一種享受,看電影也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如今身上只有1500元,去縣城來迴路費怎麼也需要50元。看電影再買一些零嘴,花費就會變成200元左右。希望你有錢的時候,不要忘記沒錢時的窘迫,1500元對於一個人來說並不算多,但是也要有自製力,精打細算,畢竟日子長著,在有穩定收入時觀看電影,應該是毫無壓力的。
努力賺錢,或許會讓你在做事的時候不那麼猶豫。希望你在生活中踏實而努力,畢竟生活也是場電影,自己要當好主角。電影可以以後在看,建議你把錢都用到該花錢的地方,就像好鋼用到刀刃上一樣,提升自己,才是你需要做的事。
『伍』 一般美國人看一部電影要花費多少錢
我剛看的一個新聞不錯你看看
近日,國家廣電總局依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整頓互聯網,其中一些著名的BT網站被以沒有視聽節目許可證為由關閉。作為法律專業人士,我們理解廣電總局打擊盜版和色情的願望,但是,打擊盜版和色情要依法進行,廣電總局不能把與憲法和物權法相抵觸的《規定》作為執法依據。
第一,《規定》要求網路視聽節目需要事先許可,這與憲法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的規定和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相抵觸。《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製作、編輯、集成、傳播音視頻的行為本身屬於公民言論自由(表達自由)。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了公民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應當受到事先行政許可,即使必要設定行政許可,根據立法法第八條之規定,對公民言論自由的許可限制即是對公民基本權利進行許可限制,必須制定法律,《規定》作為部門規章無權對公民基本權利作出許可限制。因此,《規定》作為規章對公民言論自由設定事先行政許可,與憲法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和立法法有關規定相抵觸。
第二,《規定》第八條與物權法有關規定相抵觸。物權法第三條規定國家「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但是《規定》第八條規定,「申請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這一規定排斥了非國有獨資或者國有控股單位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資格。這種差別待遇不是必要的與合理的,是對非國有獨資或者國有控股單位的歧視,違反了物權法第三條的規定。
每個國家都面臨網路盜版和色情問題,但作為現代法治國家,治理盜版和色情應當依法進行,比如,治理盜版應當通過知識產權部門的行政監管途徑和司法途徑,治理色情可以通過公安等部門依照治安處罰法律以及刑法有關規定進行。既然治理盜版和色情國家已經有法可依,那麼通過違反憲法的規章治理盜版和色情就沒有必要,表面上看似乎治理效果很好,實際上是對法治的破壞,長遠來看不利於社會正義與和諧。
根據立法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國務院有權改變或者撤銷不適當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針對《規定》中某些條款違犯了上位法並且不適當的現象,國務院應當予以改變。2008年1月,公盟曾經建議國務院審查《規定》違法的問題。現在,廣電總局開始執行違反憲法的部門規章,作為公民,我們再次呼籲,國務院依法審查《互聯網視聽節目管理規定》,撤銷違法的規定。同時,我們也呼籲,公民拿起法律武器,針對處罰提起行政復議,順帶要求審查《規定》,推動國家法治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