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犯罪老婆手機可以監聽嗎
老公犯罪老婆手機可以監聽嗎
老公犯罪老婆手機可以監聽嗎,夫妻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做老公的偶然發現自己的手機都被老婆監聽了,認為老婆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下面看看老公犯罪老婆手機可以監聽嗎。
法律分析:監視居住的家人手機是不可以被監聽的,但是為了辦案的需要,檢察院辦案人員,辦理了有關批准手續後,可以監聽嫌疑人的手機。根據新刑訴法第七十五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神簡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商請公安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的,在偵查期間可以商請公安機關對其通信進行監控。
第一百七十二條 初查一般應當秘密進行,不得擅自接觸初查對象。公開進行初查或者接觸初查對象,應當經檢察長批准。
第一百七十三條 在初查過程中,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驗、檢查、鑒定、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初消瞎殲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不得對初查對象採取強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初查對象的財產,不得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條 根據初查工作需要,人民檢察院可以商請有關部門配合調查。
手機被老婆監聽犯法嗎
違反隱私權。
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後,夫妻一方還可以有自己的工作或朋友交際圈子,形成了婚後個人隱私。
個人隱私即個人秘密,包括私人在工作、生活、人際交往中形成的個人秘密以及不願為人所知的生理及心理特徵,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隱私權的內容非常廣泛,
包括個人生活安寧權、個人生活情報保密權、個人通訊秘密權等。個人的手機定位及通話內容屬於通訊秘密,當事人有對該通訊內容加密的權利。特定情形下,除了有權的國家機關可以依法監聽外,禁止他人非法監聽,當然也包括丈夫對妻子的監聽。
對於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進行處罰,將被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哪些行為會侵犯他人隱私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並非法公諸於眾。
7、拿沖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一、監視居住家人手機會被監聽嗎?
監視居住的家人手機是不可以被監聽的,但是為了辦案的需要,檢察院辦案人員,辦理了有關批准手續後,可以監聽嫌疑人的手機。根據新《刑訴法》第七十五條被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一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商請公安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在偵查期間可以商請公安機關對其通信進行監控。
第一百七十二條初查一般應當秘密進行,不得擅自接觸初對象。公開進行初查或者接觸查對象,應當經檢察長批准。
第一百七十三條在初查過程中,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檢查、鑒定、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不得對初查對象採取強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凍結查對象的財產,不得採取技術偵查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條根據初查工作需要,人民檢察院可以商請有關部門配合調查。
綜上,罪犯或者嫌疑人在被判決監視居住以後,雖然可以在特定的范圍內自由活動,但是可能會因為案件還沒有查清楚而需要對他們進行監聽,但是這只是針對罪犯或者嫌疑人本身,對於他們的家人不能輕易就侵犯其與其他人通訊的自由。
⑵ 人死後會去哪裡
站在科學的角度來講,人死亡之後,身體腐化消失了,是襪配梁被生物所分解了。
簡單的來說「人類生與自然,死於自然」,所以什麼地方都沒有去,並且科學家們如今對地球太空,地下也進行了探索。
在我們地球的上空,就是太陽系,存在各種行星,並沒有大家說的「天堂」。而地下就更明白了,我們地球內部分為地核告運、地幔、地殼三個結果,越往內部去越不適合生命的存在,所以說更加別說人類在裡面存在的,很明顯「地心世界」是不存在的。人死後消失了就消失了,並沒有什麼奇怪的情況發生,也沒有去生命地方,只賣陪是回歸到了大自然之中,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喂養生物」了。
⑶ 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的預兆
成功順利伸展,無障礙而向上發達,基礎境遇亦安泰,事事順利,興盛隆昌,終生得幸福繁榮,身心健泰,保得長壽幸福。【大吉昌】
吉凶指數:77(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本站立場)
「宜」宜給父母打電話,宜唱歌,宜坐台階上曬太陽。
「忌」忌逛動物園,忌買雙色球,忌看3D電影。
出行的人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建議順利外出如願平安。
夢見手機,往往流露出了內心的孤獨感,或是對愛情、對性的渴望。
夢見在房事之後採取避孕措施,在關鍵時刻會得到朋友的幫助,將會轉危為安,化險為夷。
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運氣只是普普通通,不過卻有不錯的人氣。最主要是因在參與團體休閑活動中,能夠發揮照料別人、為人服務的奉獻精神,讓你博得不少信任感。朋友們有煩惱時也很願意找你傾吐,這種時候就不要顧慮太多,就算有些令人傷心,但現實而坦率地提出建議才是真正對對方有益的,對方需要改進的缺點,直接指責吧。
本命年的人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意味著可望順利得財,但口舌是非或稍有阻礙。
戀愛中的人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說明互相發掘缺點,若能包容對方婚可成。
懷孕的人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預示生男,慎防流產難養。
上學的人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意味著不能如願進入理想學校。有信心則重來。
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紅色,幸運數字是2,桃花位在西南方向,財位在正西方向,開運食物是辣椒。
夢見手,象徵行動,自己的能力與事業。
夢見的手機,經常象徵不在身邊的愛人,或是暗戀的對象;多與消息、團宏孤獨、關懷、親密等含義和情緒有關。
做生意的人夢見老婆手機袋裡藏著避孕套悉大,代表平順得財,慎防小人陷害,稍有變動。
做生意的人夢見自己藏著,代表過剛有礙事業財利,宜多反省,得人和為要。財運):
上學的人夢見胳膊里藏著針,意味著有一次失敗的經驗之後可望成功錄取。
出行的人夢見老婆包里有避孕套,建議延期兩個月再出外為佳。
很多人經常做夢都會夢見蛇,在周公解夢中,夢見蛇多數是吉兆,但也有個別情況是不好的預示。蛇在睜或豎夢中,往往代表了慾望、內在力量等等。同時蛇在夢中也是胎夢的一種。
夢見自己在喝血,是發財的祥兆。夢見血,自己的財產會有繼承人。
做生意的人夢見許多的蛆在衣服里藏著,代表進退兩難,等待明春再重新開始。
本命年的人夢見在柴堆里藏著,意味著為家事操勞多,損失財物,或有水火之災或官司。
本命年的人夢見襪子里的避孕套,意味著諸事宜退守,外出小心,慎防損傷、血光之災。
⑷ 男人為什麼娶老婆 探討婚姻對男性的意義和作用
婚姻的最終目的是生育後代,維持人類的繁衍和延續。男人娶老婆後,可以和妻子一起生養孩子,培養下一代。男人在這個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要為孩子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支持,為他們的成長和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男人和女人一樣,都需要情感的支撐和依靠。婚姻是男人和女人之間建立穩定情純模感的最好方式之一。男人在娶老婆後,可敗虛以得到妻子的關愛和支持,從而獲得穩定的情感支撐,使自己更加自信和穩定。
總之,婚姻對男性的意義和作察褲燃用是多方面的。婚姻不僅可以給男人帶來情感上的支持和依靠,更可以讓男人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和擔當,同時也可以為男人帶來生育後代的機會和責任。因此,男人娶老婆是一種責任和擔當,也是一種幸福和美滿的體驗。
⑸ 你會選擇與愛人在同一個城市工作還是不同城市
我會選擇在一個城市工作,因為分隔兩地工作,這種分離短時間沒有什麼影響,一旦分隔時間長,就會對夫妻的關系、家庭造成和橡森大影響。
我說下當年兩地分居的經歷吧,我因為沒有什麼學歷,一直都是在工地幹活,我老婆在我外打工的前幾年也是一直在老家,照顧孩子照顧父母,每年我會喚畝在過年或者中秋的時候回一趟老家和家人團聚,我們兩人日子過得也還好。
隨著孩子上學開始住校,需要的費用越來越多,老婆覺得僅靠我一個人在外打工很難養活家裡,所以老婆跟我商量著說要到附近的縣城打工。這樣可以替我分擔些家庭壓力,因為離家近,鄭嫂也經常能回家幫忙。
剛開始我是不同意的,雖然說是在縣城,但是老婆沒有自己在外面打過工,我怕怕老婆自己一個人不能行,但是老婆說是在縣城和朋友一起,相互有照應,沒有問題的。
所以說夫妻的感情,不是說因為長時間,就能堅持得了所有的問題,當愛人受盡委屈,想要一個擁抱的時候,你都不能給,漸漸的愛人就會變得不再依賴,當愛人遇到事完全都不會想到你而想到別人的時候,你就在ta的生活里沒有什麼位置了。所以勸誡在外工作的夫妻,能在一起工作,千萬別異地分開。
⑹ 男人應該養家還是應該養老婆
男人養家的同時也應該平分家務。家務應該有自己的另一沖春半來協同分擔任務,每個家庭新婚夫婦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因為兩個人可能都在工作工作一天也都不輕松,但是家務活總是要處理的,不處理這個家裡就會顯得臟亂差,沒有家的氛圍,所以兩個人還是要分配任務散耐耐。
如果兩畝散個人都是工作的,那丈夫應該分擔家務,因為兩個人都工作,誰都不輕松?沒有誰規定必須要女性處理家務男性就不能幫忙了,有的工作適合女性做比較細致的工作,有一些體力活適合男性做起來,工作量比較大。兩個人都工作自然誰都不願意做家務。但是這個家庭的環境要想維持的好就得雙方共同去努力,這樣才能有家的氛圍,男性也可以適當的承擔一些家務分擔自己,另一半的壓力。
如果兩個人之中只有一個人去工作,比如是男性去工作,女性,在家裡照顧孩子或者做飯之類的,這種情況下,女性應該去處理家務,男性願不願意去分擔,是他的問題但是你不能對男性提出強制性的要求,因為畢竟他工作了一天,他是家裡主要的經濟支柱,到家裡自然也是想休息一會兒的,如果你什麼都不做的話,在家裡飯也不做,除了帶孩子什麼都不管,那顯然也是不符合一個妻子的義務的,反過來說也是這樣,如果是工作的話,丈夫,在家裡,賬戶野,理所應當的,把家裡的家務處理。畢竟工作量是要適當的分配的,不能你呆在家裡什麼都不做,全都指望自己的另一半。
⑺ 穿越成趙德春老太太的小說叫什麼
穿越成趙德春老太太的小說叫做《我成了一隻老奶狗》。這是一部在線文學小說,以溫馨幽默的筆調為讀者講述了一個現代人意磨譽外穿越成了一隻老奶狗,與品種純正的趙德春老太太成為了主人的故事。為什麼要穿越成趙德春老太太呢?因為趙德春老瞎圓段太太家裡有一隻叫「小寶貝」的純種西高地白梗犬,而小說中的主人公卻是一隻混血狗。因此,為了讓小說情節更加真實有趣,主人公便穿越成了趙德春老太太家的「小寶貝」,並在經歷一系列有趣的腔陸故事後逐漸成長為一隻全文最惹人憐愛的老奶狗。該小說以第一視角為主,描寫了主人公與趙德春老太太之間的感情糾葛,以及狗狗們在人類社會中的種種遭遇和經歷。其中,既有對人與動物之間深厚情感的描寫,也有對生活中種種煩惱的調侃和解葯。該小說的觀點不升華,內容輕松愉快,讀起來令人愉悅。
⑻ 妻子不想養我的父母我該怎麼辦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可見,子女的配偶不屬於贍養人的范疇,所承擔的僅僅是協助贍養義務,法律也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負有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現在的 一些夫妻中,確實存在女方不想給男方的父母養老。兒媳不願意孝敬公婆,不願意贍養公婆。男人攤上這樣的女人,也只好逆來順受,否則只有離婚的結局。想想自己花天價彩禮娶來的媳婦,想想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家庭,男方只好忍氣吞聲。這樣的女人在社會上大有人在。平時不能與公婆和睦相處,更別說給公婆養老了。
這種女人在農村就特別多,因為城裡的老人大多有退休金,養老金。而農村老人辛辛苦苦幹了一輩子,到老了也沒能給自己掙一份養老的錢。更沒有退休金。所以,很多農村老人如果攤上這樣的兒媳婦,晚年生活是很悲苦的。農村老人最怕生病,生病沒錢醫治,只好硬撐著。在農村,許多女人不願意瞻養公婆,不願意孝敬公婆已經成為常態,大家都習以為常了。不給公婆養老,也不覺得丟人。女人照樣打扮的花枝招展上街上店,照樣人前人後高談闊論。
有的女人到死也不會明白男人是從哪裡來的?自己又從哪裡來的?難道都是大風刮來的嗎?有的女人更不會知道為什麼要結婚。真正的婚姻是怎樣的?真正的婚姻是女人愛公婆,愛男人,愛孩子,愛家庭。北善孝為先,孝敬父母,瞻養父母是傳統美德。孝敬父母,贍養父母,不僅是做給大家看的,也是做給自己孩子看的。你不孝敬父母,你不贍養父母,等你老了,孩子也不會孝敬你,更不會贍養你。你是這樣教的,孩子就是這樣學的。
父母的贍養問題,是每個子女的責任義務,逃不開,最先要付出的是悶或作為子女的自己,你自己都不主動去承擔,想把擔子丟給對方,這就不對!
人是相互的,假如作為長輩,關心疼護小輩了,我相信不管是從情感上還是道德輿論上,作為小輩都會有所回報,更何況還有一句話叫愛屋及烏?
鑒於目前中國的婚姻傳統是成婚之後,女方去到男方家庭,而且婚姻中主要矛盾除了各自感情不和,個性不合外就是婆媳矛盾,不論哪種矛盾出現,題主認為,女方還會舍棄自己父母去給對方父母養老嗎?
再說說我的其他看法,現代生活壓力太大,重擔之下,有些人連照顧自己都困難,如果再缺乏吃苦的心和對自己責任的認同,那隻會生活得更加辛苦,怨天怨地
現在是提倡男女平等,但實際上男女不平等,男人,在這個社會不論你願意不願意,只要你想保全家庭,就要更辛苦,你不辛苦點,自然有其他人願意辛苦點把你替換了。
由於中國的傳統,一旦養了兒子,公婆從何時起就得給兒子存錢,以備兒子娶媳婦用!最後傾其畢生積蓄娶來媳婦,還得看媳婦臉色!相反,岳父母就省事多了,游逗條件好的,多陪送點,條件不好的少陪送點!
舊時,嫁出女兒,潑出去的水,一年能回一兩次家就不錯了,真真正正的是婆家添丁進口!現在,女兒一心向著父母家,不想婆家已經盡全力了,還要索取各種待遇!差不多就行了!
現在全面放開生育政策,小夫妻只要有能力就可以多生,很容易以後也會成為未來的婆家,到時候會如何看問題呢!都客觀點吧!父母公婆都是長輩,每次婚宴上長輩們對小兩口的祝福都是「孝敬雙方父母」!可真正做到的又有幾個!
孩子們結婚了,說明長大了,成人了!新中國剛解放時一直到80年代期間,也沒見多少嫁妝和彩禮,夫妻和睦,白頭偕老的比比皆是,螞磨伍現在彩禮高了,離婚率到上升了很多!所以造成現在很多小夫妻因彩禮和嫁妝臨陣脫逃或者閃婚閃離!難道這不應該反思嗎?
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或者不平等人格的婚姻都是不牢靠的!不管是公婆父母他們已經操勞半生,應該讓他們開始享受基本的寬松生活!年輕人也不要成天把「你不管我,我不養老」掛在嘴邊!誰都有老,讓歲月見證自己的人生吧!
提出這個問題之前要明白一些法律常識,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同時女婿也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他們之間都只是孝順義務,兒媳不贍養公婆不違法,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也不違法,只是道德層面上的,所以也不要去抱怨人家不贍養自己。
出現這樣的問題,我覺得主要責任不是在兒媳身上,更多的是在婆婆身上。在不贍養公婆或者不孝敬公婆的兒媳中畢竟還是少數潑婦,沒有一點教養的女人,更多的不贍養公婆的兒媳也是有原因的,婆媳矛盾惡化,婆婆對待兒媳不好造成的,人心都是肉長的,如果婆婆對待兒媳特別好,想對待親生女兒一樣,那相信兒媳也不會有多嫌棄公婆,不會放手不管吧。並且這個矛盾多是在兒媳需要公婆的時候釀成的,尤其是兒媳坐月子,帶孩子的時候,公婆不管導致兒媳心裡積怨。
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兒子不著調,不要怪兒媳不贍養自己,怪只怪自己的兒子做得不好,在很多不贍養公婆的兒媳中,其實都是兒子也不贍養自己父母造成的,想想自己的兒子都這樣做了,還有什麼理由抱怨人家兒媳呢?
總之,家庭和睦幸福,關鍵在與人不要太計較,要學會互相理解,換位思考,還有就是做人不要欺人太甚,兒媳需要時,多幫一把,婆婆需要自己時,兒媳多孝順一點,你對我好,我自然對你好,平時如果關系特別好,沒有矛盾,哪裡會有到老的時候不孝順呢?
⑼ 我有個朋友偷拿了他老婆手機違法嗎
偷拿老婆手機違法。
錢多的話就是犯罪。偷東西數額較小就是一般違法行為,如果數額較大就涉嫌犯罪。盜竊可以是一般違法行為,還可以是犯罪行為。如果盜竊涉案數額達到當地刑事立案標准,就是犯罪行為,達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違法行為。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攔旅茄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簡察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鎮或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