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破獲4500萬影視投資合同詐騙案,犯罪者會被咋判
生活不易,為此很多人都想尋找捷徑,花少量的錢投資來實現更大回報,而騙子們正是抓住了這種心理來詐騙。近日,上海警方就破獲了一起影視投資合同詐騙案,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落網。據了解,這起案件中涉及金額4500餘萬元,而且被騙的投資人高達260多人,可以說金額之多人員覆蓋廣,它的偵破無疑拯救了更多蒙在鼓裡的人們,以避免更多更大的損失。同時,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觸犯了我國《刑法》,屬於合同詐騙的范疇,至於如何審判還需要相關部門的進一步通報。
希望通過這件事,能夠讓更多人明白,世上沒有掉餡餅的好事,任何事情都需要腳踏實地,一步步來才能完成,如果你真的想投資,千萬要提前做好萬全准備,謹防被騙,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防止被騙。
⑵ 影視侵權會被判幾年
法律分析:電影侵權構成犯罪的,按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依據犯罪情節確定判刑多少年,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