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不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就違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於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1)電影院外帶零食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⑵ 可以帶外面買的食物進去電影院么
可以帶外面買的食物進去電影院。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很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於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在倡導人性自由、保護消費的當下,影院的這種做法多少顯得有點不合時宜。特別是那種以維護影院環境為由,不允許觀眾自帶,影院卻在自己內部經營各種食品的行為,不但是一種典型的霸王條款,而且還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2)電影院外帶零食怎麼辦擴展閱讀:
拒絕外帶食品,電影院有兩個層面的考量:
1、為顧客看電影創造舒適的環境。如果允許外帶食品,這個喝啤酒,那個啃鴨梨,這個嗑瓜子,那個砸核桃,不光氣味難聞,還影響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隱患,降低看電影的舒適程度。
2、電影院特殊的經營方式所致。現在,電影票價比較親民,在三五十元浮動,促銷時低至十幾元,薄利多銷吸引更多顧客。為多掙錢,除了影片提成,電影院還會挖掘潛力,於是誕生了捆綁銷售的商業策略。
即用低價電影票吸引客流,他們中的一部分肯定會主動購買爆米花、可樂等商品,影院用這部分錢來彌補電影本身銷售的不足。顧客看了低價電影,影院掙了足夠的錢,可以說是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