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948年版本的《哈姆雷特》和2000年的比哪個更好
要說版本我個人更喜歡2000年的版本,畢竟哈姆雷特比較玄幻,還是喜歡畫面更好一點的。
㈡ 哈姆雷特電影哪部最符合莎士比亞的原劇本
獲得 奧斯卡 金像獎的1948版
1948版電影
基本信息
內容類型:劇情片 故事片 所屬國別:英國 原文語種:英文 配音語種:中文 原著作者: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導演:勞倫斯·奧利維爾(Laurence Olivier) 主演:勞倫斯·奧利維爾(Laurence Olivier) 攝影:Desmond Dickinson 作曲:威廉華爾頓 (William Walton) 出品:J. Arthur Rank Films Pilgrim Pictures Rank Film Organization [uk] Two Cities Films Ltd. [uk] 攝制日期:1948年 更多中文片名:王子復仇記 更多外文片名:Amlet(Greece ,reissue title);Amleto(Italy)Amletos(Greece) 片長:155 min 色彩:黑白 混音:單聲道 級別:Australia:G / UK:U / Argentina:13 / Finland:K-12 / USA:Approved 製作成本:£500,000 (estimated) 製作周期:1947年4月 - 1947年11月 攝制格式:35 mm 洗印格式:35 mm
演職員表
導演: 勞倫斯·奧利弗 Laurence Olivier 編劇: 威廉·莎士比亞 William Shakespeare ....原著 (play) 勞倫斯·奧利弗 Laurence Olivier ....uncredited 主演: 勞倫斯·奧利弗 Laurence Olivier ....Hamlet(Prince of Denmark) 簡·西蒙斯 Jean Simmons ....Ophelia, daughter of Polonius 安東尼·奎爾 Anthony Quayle ....Marcellus
劇情簡介
丹麥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園中打盹時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繼位並娶母後為妻,令哈姆雷特深覺羞愧與憤怒。他對父親的死因有所懷疑,憂郁過度,終日愁容滿面。某夜他遇見父王鬼魂訴冤,終於知道原來是皇叔為篡位娶嫂而毒害親兄。為報父仇他假裝發瘋以避開皇叔監視,並請戲班進宮表演一出與父王被殺經過十分相似的戲劇,逼使叔父原形畢露,結果他卻誤殺戀人奧菲莉亞的父親,導致她因此發瘋墜河而死。他的母親後來也誤飲毒酒身亡。優柔寡斷的王子終於在怒不可遏之下殺死萬惡的叔叔。 這是一部真正拍出莎劇古典戲味的代表作,由勞倫斯·奧立佛自導自演,曾獲奧斯卡最佳影片金像獎。 共分為十幕: 1、深夜顯幽靈 2、先王揭陰謀 3、裝瘋傷情人 4、演戲巧試探 5、寡斷失良機 6、誤殺情人父 7、海上得脫險 8、情人斷芳魂 9、墓地起沖突 10、悲情大結局 全片成功地突破舞台劇局限,在場景設計和鏡頭運動上都充分發揮了電影的映象魅力。奧立佛的念白和表情同樣精彩,將王子的性格悲劇詮釋得絲絲入扣,吉恩.西蒙絲飾演奧菲莉亞則純美至極。 「有人因天性不良而喪失理智,或因積習難返而抱憾終身,雖有純潔的道德,亦無法補救」,本片是莎士比亞作品搬上銀幕上,成就最高影片,榮獲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兩項大獎,提名最佳導演、最佳女配角。
幕後製作
公認的最經典版本,榮獲威尼斯金獅獎和第21屆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等5項大獎。奧利佛的形象塑造深入人心,孫道臨的配音版也非常出色。1969英國版長114分鍾,導演托尼·理查森,主演尼克·威廉森、安東尼·霍普金斯等,由舞台版改編而成,但效果並不理想,只有奧菲麗婭一角獨具特色。1990版(135分鍾)是現代普通觀眾最容易接受的版本,導演佛朗哥·澤菲雷里拍過多部沙翁名劇,主演梅爾·吉布森。該版本拍攝於蘇格蘭北部,吉布森的表演充滿活力,人物塑造更具當代感。1996年布拉納版的最大特色是:第一,它對莎翁台詞沒有做任何刪減,這在電影版中屬首次(但市面上有兩個半小時的壓縮版);第二,它匯聚了眾多大腕,像羅賓·威廉斯、比利·克里斯多、查爾頓·海斯頓、法國大明星傑拉·德巴杜均在片中客串。布拉納的哈姆雷特不是憂郁型的,而更偏火爆型。片長共238分鍾。導演和主角凱尼斯·布拉納被公認為當代莎劇的最權威詮釋者。其他主演包括凱特·溫斯萊特、朱麗·克里斯蒂、戴瑞克·傑寇比等英國大腕。2000版111分鍾,主演伊森·霍克,劇情搬到了紐約,丹麥變成了丹麥公司,王子化身成獨立影像製片人,頗具創意和實驗性。另外有一個2001年版本也將故事搬到現代,主演兼導演是坎貝爾·斯格特。
㈢ 哪個版本的《哈姆雷特》電影最忠於原著
1948 勞倫斯·奧利弗 Laurence Olivier自導自演的版本看起來比較像戲劇,因此可以說是最接近原著
但最好看的版本應該是1996年肯尼思·布拉納Kenneth Branagh自導自演的版本,榮獲1997年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服裝、音樂等多項提名
還有一個伊桑霍克的版本,是更悲情哈姆雷特的演繹,也不錯
㈣ 哪個版本的電影《哈姆雷特》比較好看
當然是1948年由勞倫斯奧立弗主演的黑白版。
㈤ 求最符合原著的電影版本《哈姆雷特》和《傲曼與偏見》。說清版本
哈姆雷特 (1948) (Hamlet)
PS:有人感覺,1948年的是始祖,剪接好,服裝精美;1980年的BBC版很傳神;1990年版本的可看性高;1996年版本的有4小時對英語學習很有幫助,就是男主角有點老。最後還有要看你自己斟酌。
㈥ 電影《哈姆雷特》一共有幾個版本,哪個版本最經典
哈姆雷特 (1948)
(Hamlet)
其他片名:
王子復仇記
導演:
· 勞倫斯·奧利維爾(Laurence Olivier)
編劇:
· 勞倫斯·奧利維爾(Laurence Olivier)
· William Shakespeare
演員:
· John Laurie
· Esmond Knight
· Anthony Quayle
· Niall MacGinnis
· Harcourt Williams
語 言: 英語(English)
播映時間: 155分鍾
類 型: 犯罪(Crime) / 劇情(Drama) / 愛情(Romance) / 驚悚(Thriller) (更多...)
分級級別: ETGO 0 級
總 點 擊: 1115
國家/地區: 英國(United Kingdom) (更多...)
上映日期: 1948年10月13日
製作公司:
發行公司: 環球(Universal Pictures)
1948年由勞倫斯奧立弗主演的黑白版 第一個
這樣說吧, 我認為 1980 年 BBC 版 Derek Jacobi 的 Hamlet 是最傳神的, 雖有人說他的表演太誇張, 但他確實能把 Hamlet 內心的掙扎及個人的魅力演譯得很不錯, 他念獨白時也比較有感情。有人說 he makes Hamlet makes sense, 一點也沒錯。
其次是 1990 年 Mel Gibson 的, 雖然這版電影對原著作了很多改動, 但他把 Hamlet 的優柔寡斷的性格及裝瘋時的狀態演得很到位, 電影的節奏也很明快, 可看性很高。
1948 年版的 Laurence Olivier 雖是演 Hamlet 的始祖, 但他的演技比較一般, 他把 Hamlet 演譯成一個很壓抑很木納的人, 動作有時不大自然, 但基本上還可接受, 值得一提的是電影的剪接十分好, 人物的服裝超美, 比其他所有版本都好。
1996 年 Kenneth Branagh 的版本我目前正在看, 他的版本是4小時的完整版, 對學習很有幫助, 他的表演也很精采, 把 Hamlet 的矛盾及心境的變化詮釋得不錯挺自然, 不過我覺得他演 Hamlet 有點太老了 (雖然上述的多版都有類似的問題, 但他的老態好像比較明顯...個人認為啦...), 值得一提的是 Derek Jacobi 在這版也有演 Claudius 哦, 很有趣不是嗎? 基本上這一版也是值得一看的。
從無聲片到現在,包括中國在內,拍過四十多個版本
㈦ 如何評價《狗鎮》這部電影
天堂:
要理解結尾為什麼這么安排,要先理解grace和她爸爸的那一段互相指責。他們並沒有指責對方的人性墮落,而是指責對方「arrogant」。這個詞,就是理解這個片子的關鍵。要理解,整部電影中,哪怕到生命的最後一刻,狗鎮的居民都並不認為自己在做壞事,而且因為做壞事而受到了懲罰。他們的思維方式是:我保護了你grace,你要為你的受保護付出一定的價格(我不想用代價這個給人很多聯想的詞)。保護你的成本提高,我們自然要提高價格。你要逃跑,我給你枷鎖,不過是阻止你逃跑。他們自始至終是站在一個施捨者的角度作惡,所以他們不覺得自己在作惡。他們的病因是arrogant,一種站在高人一頭角度的洋洋自得。一旦這種高人一頭的地位被徹底鞏固,也就是片中grace不惜任何代價也要留在狗鎮,這種arrogant就自然而然的演化成惡了。我們可以看看歷史上以善的名義作惡的具體事例,文革,十字軍東侵,等等等等,太多了。後面之所以選擇讓grace報復,實際上點明的是,grace也是一樣的人。這種arrogant是人性之惡,不是少數人身上的惡,grace不是天使,她一旦有了施惡的機會,她也會這么做。而且她也是以懲罰為目的,不是以惡本身為目的來做這件事情的。惡的發生並不一定要有惡的理由,而是需要一個具有絕對權力的條件和arrogant
公路:
arrogant在影片的開頭即出現過,在末尾更是作為主題出現,但是在整部影片中,這個詞沒有被用到狗鎮居民身上過。我認為狗鎮居民所象徵的東西很簡單,就是普通人的罪惡。所以,我不贊同arrogant是惡的來源。
其實,這部影片的寓意是非常明顯的。在基督教話語中,grace這個詞就是「上帝的恩典」的意思,在很多情況下都可以用來指耶穌。我們把基督教文化和古典文化(古希臘羅馬文化)區別開來,認為古典的特徵在於「此世道德」,其核心是一種善惡報應的質朴的正義觀,而基督教的特徵在於「彼岸信仰」,其核心是絕對寬容,以寬容來超越此世道德的善惡之分。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古典世界中,人和人是不平等的,有德性的人比沒有德性的人更高貴,而區別一個人有沒有德性的最明顯的標准,就是他的行為是不是好的。而在基督教,不管一個人行為好不好,在理論上是無所謂的,哪怕是無惡不作的罪犯和一個虔誠的修道士,在上帝面前也是平等的,信仰的超越性要求寬容一切罪惡。
我們承認,基督教的「寬容」是一種優秀的精神和高貴的理想。但是這種絕對寬容的精神,如果發展到極端,就失去了人性的支撐,因為人生在世,是不可能完全寬容一切罪惡的;生活中真實存在的善惡之分,恰恰需要古典的「正義」來承擔。因此,即便在一個基督教的世界中,最高的境界也不是純粹基督教的寬容和博愛,而是如何在基督教的寬容邏輯中,最大程度地容納古典的正義精神。
這是哈姆雷特的主題,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貫的主題,也是狗鎮的主題。而狗鎮的特點在於,它把上帝的形象(grace的老爸,一個黑幫首領)直接等同於古典精神,並且借他的口,講出了基督教的寬容邏輯的內在弊病,那就是arrogant
基督教的寬容,本來是從arrogant講起的。基督教講,用道德審判別人的人,是一種arrogant,因為真正的審判權在上帝手中,人不可僭越。而grace的老爸指出這種邏輯的吊詭之處,那就是企圖寬容一切,恰恰是最大的arrogant。這句話是grace的老爸講出來的,也就是基督教的上帝自己說出來的,那麼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既然只有上帝才有審判的權力,那麼也只有上帝才有寬容的權力。其實,無論是審判還是寬容,都有正確和錯誤之分。錯誤的審判,是僭越的,錯誤的寬容更是僭越的。基督教的真正精神,應該結合審判和寬容,那就是,即便是承認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罪人最終會得到上帝的寬容,但是人間的事務,還是必須在人間的正義精神之下得到真實的執行,不能以寬容的名義敷衍了事。
行者:
「arrogant是人性之惡」。確實。
關於「基督教的絕對寬容超越了善惡,是神才能達到的境界,而面對人間真實的善惡區分,這種不現實的理想卻無法承擔正義的要求。」
我這樣理解:
種種的惡和罪,在神成為神之後,自然無法也不會加之於神之身上。他所看見的種種,不過是人所受而已。所以,他可以去要求別人絕對寬容。哈哈。看起來,神也arrogant。《MR73左輪手槍》里,老警察最後幹掉了兩個惡人。一個是壞警察,一個是大惡人。干壞警察時,是用手槍柄將他在妓女床上生生敲死,因為老警察恨死他了,那個垃圾警察。干大惡人時,簡單的一槍。 痛快淋漓。 決不寬恕。
連遲到的正義都是非正義的,何況無法伸張的正義?
吳功青:
閑來又看了一遍《狗鎮》,來翻師弟的文字。大體都是同意的,覺得師弟一開始問題就把的很准,大的方向我覺得都沒有問題。提幾個小點,一起討論。
1,首先,我並不是太同意拿基督教這個大概念來與古典比。這是因為,「超善惡」的觀念雖然蘊涵在《聖經》之中,但並非本來如此。嚴格來說,我們或許應當斷定,是新教改革對「因信稱義」的極端強調才導致了尼采總結出來的「超善惡」。這也就是說,「超善惡」本身是新教的,是現代性的一種體現。我們很難說天主教里有絕對的寬容。而且,就《聖經》本身來說,雖然福音的精神是寬容的,但也有《啟示錄》的存在。並且歷史上也一直都在爭論這兩種邏輯的統一性問題。這就表明,基督教自身在對待寬容問題上也是復雜的,也是歷史地變化著的。
2:我當然同意這部影片是對福音書的改寫,如你所說,或許可以稱為「另類福音書」。或者說是,「反福音書」的「福音書」。基本的原因在於,影片的最終目的是拯救,但是渠道與《聖經》的基本精神不統一。
但是,如果仔細推敲最後一段話並把Grace本人也當成一個歷史中的神,那麼還有兩個問題:1,影片假定了Grace是神,因而當然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惡。通過和父親的爭論,她清楚地知道了狗鎮里的人都是不好的。這是她最後審判的基礎。但是,就影片所企圖達到的社會言說來講,這個神其實也必須過渡到人和國家。這樣,他們本身還能知道什麼是好嗎?2,即使我們假定了狗鎮的是不好的,人也知道他人的惡,但是,審判的權利在哪呢?這是我覺得影片主題的一個危險性所在。拒我說知,導演對社會的丑惡和不公極度不滿,並且苛求政治言說。這,其實也就是影片末尾的「權力」之爭。從這個邏輯,我們可以認為:在導演的邏輯里,只要我們的權力是用來行善的,能達到善的目的的,手段的不正義或許是可以原諒的。導演是反美主義者,他想做的當然是可以猜想。但問題是,即便他真的知道了善,並且擁有權力,他就真的可以用這個權力去行使他要做的事情嗎?
我說的第二點,簡單地表達出來就是:影片的基督教邏輯和其政治—社會邏輯是有張力的。雖然在相當的意義上,這個影片揭露了基督教的困境。但是,在我看來,當它以一種反基督教的方式去實現福音時,我覺得他的邏輯有些簡單、甚至有些危險。基督教誠然是講對人的寬恕,可並不意味它沒有懲治人罪惡的手段。基督教自身、基督教所影響的法律精神都是一種體現;用暴力的權力方式誠然可以消除惡,但這自身並不一定就達到了善。Grace把狗鎮消除了,但其實自身又處在罪里。這樣看,影片最後的討論也有很多模糊和伸展的空間。
隨手寫了兩點,也不大嚴謹。你覺得有問題我們繼續討論。
公路:
我先簡短回復如下,以後有機會我們再詳談
1,我認為新教是更徹底的基督教,它沒有創造新的原則,而是把內在於基督教的邏輯發揮到了極端。說它是現代性,沒有問題,可是現代性也是基督教的子嗣。
2,消除狗鎮並不是惡,正如哈姆雷特殺死叔父不是惡,二者都是正義的實現。正義的實現要求人不要執著於脆弱而敏感的良心:殺戮是雖然是暴力的,可是正義常常需要暴力來實現。真正惡毒的,是殺戮背後的仇恨。Grace的殺戮並沒有仇恨,狗鎮的人們該死,Grace只是替天行道而已。
我知道這些提法都太簡單,只是這里不可能展開來講,只能表明我的基本傾向。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再重申一下:認為消滅狗鎮也是一種惡,從而受制於良心、憐憫而下不了手,這恰恰是基督教超善惡邏輯的體現,它可以是一種偉大的博愛和善良,但是它對人間的善惡也會造成傷害。我認為另一種選擇是更加高貴的:毫不猶豫地做該做之事,但是不要有仇恨之心。即便說暴力始終都是惡,但是人間的正義就是由善惡的輪回來實現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永恆的道理,不要用所謂絕對的善來救贖這個人間,它需要安排,而不需要救贖。
很期待你的回復,另外,一切都順利吧?
夜奔在第九街:
關於基督教的這些概念 想到另外一部電影《密陽》
母親在痛失兒子之後從宗教教義中尋求慰藉,終於有一天在教友的鼓勵下前往監獄告知殺死自己兒子的罪犯,自己原諒了他。當罪犯回答自己也信仰了基督並覺得自己已經被上帝原諒時,她崩潰了。
靠信仰維持自己苦心建立的心理防線瞬間崩潰了。
吳功青:
公路,
1,權且按你說的吧。沒有根本分歧
2:你講的這點很深,也很儒家。但問題是影片中的惡是否需要這樣強烈的方式來實現?我認同適當的暴力,但我也警惕於它的簡單和可怕後果。我我之所以覺得影片的結尾是惡的,是因為從神義的角度他雖然是正義的;但是對人來講,他是否還有更好的方式?影片的前半部分積蓄的東西全部被後面極端地釋放出來了。那麼我們是否也該問:如果你是上帝,你之前的縱容是惡嗎?你憑什麼用這種方式來掩蓋自己的過去?如果你不是上帝,你為何可以這么做,你怎麼可能有這么大的權力?所以,我認為影片結尾的價值只能是在極端抽象的角度上是有效的。具體的說,則很有問題。
公路:
我同意。我也是在很抽象的意義上理解結局的。
吳功青:
所以到現在,我最感興趣的不是電影的核心主題,而是他想帶起來的東西,比如:1,Tom的人性刻畫。為什麼他一直苦苦地尋求文學體裁?為什麼他要試圖把一切東西都納入到文字之中?對我而言,或者對其他有同樣毛病的人而言,直接地問就是:我們如何用文字和思想的方式脫離了原初的生活與困難、罪惡和墮落,從而在虛幻的關注中自我麻醉?2:和Grace對著乾的小孩。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段場景極其心痛。因為我幾乎在這里看到了人類可憐的影子。如果影片一直試圖著力描繪上帝的遭遇,那麼這一幕絕對是核心。無疑,上帝是Grace,是恩典。但恩典之於人,並非很容易就得到實現。人為了自己的罪惡,會排斥恩典,甚至妒忌恩典。甚至,我們可以象宗教大法官那樣說,當上帝出現時,人依舊會殺死他。真正說來,人需要的恩典不是上帝的,而是屬人的。他必須是寬恕人的罪惡的恩典,而不能是道德拯救的恩典,後者太沉重,不適合於人。如果我們這樣看,Grace最後的憤怒和暴力或許更加合理一些:正是因為她無限地用愛來施與自己的恩典,但人卻一次次固執地抗拒它(包括砸壞代表七封印的玩具),上帝才需要用極端的暴力(極端的恩典)來懲罰人的自由。因此,這里也就蘊涵了我們一直探討的主題:恩典與人的自由。3,從中,我們可以再深入思想的一個問題是:基督教究竟意味著什麼?表面上看來,基督教有了上帝就有了確定的善惡標准,以及人類最好的精神走向。但另一方面,影片也向我們揭示出:恰恰是因為基督教的寬恕,才把人推向一個無窮的罪惡深淵;恰恰因為上帝存在,那個小孩才有了作惡的動機,也就是所謂的「為惡而惡」;這么說,基督教彷彿是人類給自己製造的一個幻影,將古典時人性的問題轉化過來,因此也變得更加突出。但這作用實在是雙重的:在加深人性困境的同時,基督教也極大地提升了人的精神張力,將之推向一個絕對的深度。而對我們而言的難題就是:總是要在這種張力去中去思考基督教對於西方,從而對於中國的思想意義。這就是我寫康德的論文認識到的東西:任何近現代的思想家思考問題,都一定是從對基督教最深刻的領悟中開始的。他們裹著基督教的問題,但又深入挖掘了其中偉大的精神。簡單地看一方面都很成問題。
其他的下次說,一會上課。
吳功青:
狗鎮人內心的惡跟Grace無限制的寬容有內在的關系;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他們出賣Grace,更主要的和他們的處境有關系。正是因為害怕自己會遭受不幸,他們才一次次地要挾Grace。這其實只是說明:普通人的道德總是有限甚至是虛偽的。我想,影片已經客觀地表明:人性的這種局限是人的基本本性,並不能說完全說成是Grace刺激的結果。
不過,就象我們上面的討論已經呈現的那樣:基督教的普遍寬恕確實又在激發惡。人作為人,其道德永遠是不足甚至是虛偽的。關鍵的是,怎麼看待這種虛偽?這里,古典和基督教的理解確實是很不同的。古典時代的人並非不知道人的道德如此,但是,他們願意承認這是事實,然後在可能的基礎上追求它的改善。這樣,面對惡就應當是以正面的方式去回應,因為這種回應是人的自然本性;基督教恰恰相反,它知道人性是不足的但是它認定人性應當是更完美的,人應當以上帝的樣子為榜樣,克服私心,達到寬容和救贖。但問題是:基督教的這種做法有無人性基礎?也就是說:人是否可以象上帝這樣做到對一切善惡的寬容?在這個意義上,基督教確實是很不自然的。回到影片,我們看到:Grace在影片前面部分表現出來的就是一個基督徒的理想:用普遍的寬容去接納人類,企圖用這種東西去感動人,實現他們道德的提升。但問題是,對人來講,這種寬容對他們的道德無益,甚至激發了人們內心的罪惡。對Grace自己,她實際上又不是上帝,所以註定在人和神的兩重面向上掙扎。按道理,Grace的結局應該如同耶穌一樣,被那些民眾釘死,但導演卻做出了極大的革新:耶穌不僅不應當被釘死,反而應當去審判人。但問題是:Grace的做法是不是對的呢?
我們可以比較下Grace和耶穌本人。在很大程度上,我們似乎都認為她就是耶穌基督。她受苦,承擔,骯臟。但是,她又實實在在的不是基督。因為,基督作的這一切是他的自然,他實在的就是神;而Grace的一切卻是在痛苦和嘗試中完成的。Grace象神但又不是神。他沒有神的力量和本性,她無法真正寬容這些人。所以,當最後影片以神義的方式懲罰罪惡時,Grace的形象就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如果她只是人,她的一切合理性何在?如果她是神,她怎麼解釋她過去的一切行為?
這兩重面向的糾結和矛盾,深刻反應了導演在這個問題上的模糊,或者說:困境。現代社會的基本語境已不再是神,但我們又必須藉助基督教的邏輯想問題。面臨人性的墮落,誰可以執掌公義,誰可以作出判決?影片想說的是,用權力的方式來實現公義是正確的,因為這種公義正是對他既有遭遇的一種正常回報。但是,我們還是要質問的是:一:他既有的遭遇是什麼?二:他是否知道善好?三:當他知道了善好,他是否就可以判定人?一一對應的看,影片的邏輯都成問題。
所以,影片的結尾似乎最大限度地呈現了基督教邏輯在現代社會的張力:我們總是需要藉助正義來審判罪惡,但我們自身又總是陷入在基督教之中。現代社會的人對基督教是如此不滿,但是又總在基督教的邏輯里想問題,做事情。(結尾的極端做法難道不是很基督教的嗎?對比《論語》就知道了)這樣,表面上看,他們試圖回到古典,或者說重塑一種不同於基督教邏輯的現代邏輯,但結果又是非常成問題的。這種困境迫使我們追問:基督教的語境之於現代西方究竟意味著什麼?
公路:
吳功青,
我現在比較能夠理解你最初的意思。影片結局的處理,看似是要以一種完全符合古典正義觀念和復仇觀念的極端形式來批判基督教的無限寬容,結果正是其完成方式的極端性,恰恰失卻了古典意義上的「節制」。無論是荷馬史詩還是伯羅奔尼撒戰爭史,都沒有對這樣殘忍的復仇的描繪。如果說哈姆雷特最終是在「聽天命」的前提下實現了好的復仇,那麼Grace則是在上帝(她老爸)的命令下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從無限制的寬容走向毫無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