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怎么确定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怎么确定?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著作权既是人身权利又是财产权利,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对知识产权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鼓励更多人创作好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怎么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也较为复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主要内容为:(1)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但是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影视作品指的是创作完成的影片而不是剧本、脚本等。也就是说,影片作为一个整体其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其他人员只享有在影片上署名的权利和根据合同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2)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比如,影视作品的剧本除了可以作为影视作品拍摄的基础外,还可以作为文字作品,因此剧本创作者可对剧本单独行使著作权;影视作品中的插曲或背景音乐可以作为独立的音乐作品而享有著作权。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该条的第二项规定: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关于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怎么确定?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⑵ 电影的片方和投资方有什么差别
1、定义不一样
片方(制片):制作电影、电视剧以及广告等,以提供制作和发行等服务。
投资方(出品):出资人、企业法人或权威人士。
2、职责不一样
片方(制片):整部影片的筹建负责人,负责拉赞助、找投资,成立剧组、决定用哪个导演、选哪些演员等,负责剧组的日常生活与维持剧组的拍摄活动,以及成片之后的宣传与播放等一系列事务。
投资方(出品):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投资出品该影片。
如果以企业来作比喻界定,投资方是董事长,制片方就是总裁。
(2)如何知道电影制片方扩展阅读
影视工作职业介绍
1、制片人
影视剧制片生产制作人。 全权负责剧本统筹、前期筹备、组建摄制组(包括演职人员以及摄制器材的合同签订)、摄制资金成本核算、财务审核;执行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协助投资方国内、外发行和国内、外申报参奖等工作。
剧组的主宰,摄制组的最高权力者,既有权决定聘用优秀成员,也有权开除在剧组违纪行为的成员。从片子的形成到片子的上映,是全片贯穿的核心 。也有的影视公司的老板或投资方在影视剧中署名制片人职务。
2、导演
制作影视作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用演员表达自己思想的人。是把影视文学剧本搬上荧屏的总负责人。作为影视创作中各种艺术元素的综合者,导演的任务是:组织和团结剧组内所有的创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和演出人员,发挥他们的才能,使众人的创造性劳动融为一体。
⑶ 电影发行方与制片方有什么区别
电影的出品方即投资方,主要是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发行方就是电影拍好了需要向市场上推广和宣传的,以下是出品方和发行方具体的介绍:
1、影片的投资方,又称出品方。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们就找到所属的电影集团投资制片人及相关人员,开始选导演、剧本、演员、赞助商等。这部电影的版权、相应收益、周边权益等都归投资方所有,最主要的是票房的分成也是归投资方所有。
2、发行方的工作就是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虽然这一部分很多是中数代签)。还有体力活,放几十号人去全国各地的影城做活动、做宣传、定影城的广告位、盯排场、做监票等等。这些工作都是专业活,一边制片公司不做(制片公司有发行业务的除外,当然大的制片公司现在都有发行业务)。发行方就做这些工作,赚票房分账的钱,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
3、联合出品则是表示有多个出品人,出品人表示只有一个出品人。
4、出品和发行也是不一样的,出品指的是电影的制作和投资,影片完成后,制片公司还要进行影片的洗印,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发行指的是将影片推向市场的公司。一部电影的过程大概是:策划-剧本-筹备-拍摄-后期-发行-上映。但其中过程中有很多重叠,比如发行有时候甚至从剧本或筹备就开始了。其中的XX方很多,大概在这几个过程中,有的只是某个过程细分的工作单位。
一部电影还有重要的一个人物--制片人
制片人是代表出品人负责具体的电影、电视剧项目策划、生产、发行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负责人,是影片生产的主持者、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是决定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人物。从寻找适合的剧本开始,之后确认导演、主要的演员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员,接着去找投资人或者电影公司哪里寻找投资,随后才能开始拍摄影视剧。发掘了剧本,对影视剧做了初步的构想,提供了影视剧开发和制作的环境和资源,甚至是选择导演。因此,制片人保留有对影视剧的最后的审判权。
⑷ 有没有朋友知道电影怎么投资可以有收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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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电影院与制片方如何分票房收入
制片方一般情况下需要通过发行方,而不是直接和影院的放映方接触。
原则上,制片方虽然是最先出钱并冒风险相对也最大,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分账却是靠后的。一般情况下,回款的顺序是院线,发行,然后是制片方。比方说,“孔子”是制片方汇总了10几家投资方,花用了1。5亿人民币,完成了电影并交付给发行方。发行方看了喜欢,说,好,但这么大的片子,我们得好好宣传。于是各方达成协议,由发行方再投入1个亿来宣传“孔子”。宣传的过程中,放映方(院线)一般也会投入宣发费用,特别是像“孔子”这种大片。这部分费用,比方说在院线的场地布置,在米花和可乐的杯子上印与“孔子”有关的内容,等等,也属于院线的发行投入。到了这个月中期,“孔子”正式在院线公映。总计收回来3亿人民币。(当然现在看,“孔子”一亿“孔”怕都不可能亿了)
好,第一个月结算下来,院线共收入1亿。于是按照合同,院线扣除自己应得的百分比,然后将剩下的给了发行方,发行方再按照合同与制片方分账(如果有余额的话,也看其合同是如何签的,是否有“保底”,等等)。所以说,原则上是对制片方很“不公平”的。(但有一点必须强调。这个时候,是一个“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的时候。比方在美国,最大的几家发行方,和院线都是有长期合作的软规则的,因此分账的方式也就会与其他小发行方的有很大出入。另外,像汤姆克鲁斯这样的超大明星,可以不论发行和院线方面有否赚钱,只要从票房收进来一块钱,他就能从院线的手里收到10%,甚至20%或是更高的“第一块钱”分账。)
回到你的问题。在中国,票房收回来一亿,制片方能指望拿到的不到4成,也就是不到4000万。
在美国,到十年前,好莱坞的说法还是三一三,就是一亿收入,3成给放映放,三成给发行方,三成给制片方。(注意:这是所谓“8大”或是“6大”片场的产品。其他不如这么大的制作的片子,放映方和发行方要索取的会更多。)
⑹ 电视剧里面的出品人、制片人是如何区分的
制片人:一般指影视剧制片生产制作人。 全权负责剧本统筹、前期筹备、组建摄制组(包括演职人员以及摄制器材的合同签订)、摄制资金成本核算、财务审核。
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
⑺ 电影的制片方、出品方和发行方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分别负责什么
1,电影的制片方:影片的投资人或能够拉来赞助的人。
影片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制片人是一部片子的主宰,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和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影片完成后,制片人还要进行影片的洗印,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 制片人一般指电影公司的老板或资方代理人。
2,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们就找到所属的电影集团投资制片人及相关人员,开始选导演、剧本、演员、赞助商等。
出品人一般是主要出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对影片销售有帮助的影视界大腕人物。出品人是整个影片的灵魂人物,决定影片的风格、种类及市场走向。
3,发行方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虽然这一部分很多是中数代签)。还有体力活,放几十号人去全国各地的影城做活动、做宣传、定影城的广告位、盯排场、做监票等等。
(7)如何知道电影制片方扩展阅读:
电影是人类知道其确切产生时间和成长历程的艺术,是20世纪以来发展迅速、影响巨大的媒体,是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的创意产业。从19世纪末开始,法国、美国及其他地区的电影发明家们相继发明了能摹拟人的眼睛和耳朵的光声记录和还原的技术和机器,这种电影技术从一诞生,就被企业家发展成为电影生意,被政治家发展成为意识形态,被艺术家发展成为电影艺术,被研究者发展成为电影理论。一部电影发展史同时也是电影人探索电影规律的历史。
商人首先看出电影是一项有利可图的发明,迅速建立了最初的电影公司。到20世纪早期,电影公司集中资金建立制片基地,购买昂贵的制作设备,筹资进行故事片的生产,依靠大量观众集体买票观影来牟利。这就形成商业电影生产与销售模式的雏形。梅里爱的明星影片公司、爱迪生托拉斯和比沃格拉夫托拉斯是早期电影公司的代表。
而电影语言及电影艺术的诞生和发展,与导演实践和理论探索息息相关,最初西洋镜杂耍的制作人是导演的雏形,随着对电影表现方式和电影特性的探索,相继出现了卢米埃尔兄弟、乔治·梅里爱、埃德温·鲍特和格里菲斯等早期的电影艺术探索者,这些电影先驱拓展了电影语言和电影创意的可能性。早期的电影创作、电影经营和电影探索是三位一体的,此时,电影制作者同时也是电影语言的探索者,还是电影的经营者,是具有完备职能的电影人雏形。
⑻ 什么是电影发行方,制片人,投资方
影片的投资人,又称出品人。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出品该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们就找到所属的电影集团投资制片人及相关人员,开始选导演、剧本、演员、赞助商等。这部电影的版权、相应收益、周边权益等都归投资方所有,最主要的是票房的分成也是归投资方所有。
制片人是代表出品人负责具体的电影、电视剧项目策划、生产、发行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负责人,是影片生产的主持者、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是决定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人物。从寻找适合的剧本开始,之后确认导演、主要的演员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员,接着去找投资人或者电影公司哪里寻找投资,随后才能开始拍摄影视剧。发掘了剧本,对影视剧做了初步的构想,提供了影视剧开发和制作的环境和资源,甚至是选择导演。因此,制片人保留有对影视剧的最后的审判权。
但是电影光拍出来不行,得去放映,这就需要发行方的工作。发行方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虽然这一部分很多是中数代签)。还有体力活,放几十号人去全国各地的影城做活动、做宣传、定影城的广告位、盯排场、做监票等等。这些工作都是专业活,一边制片公司不做(制片公司有发行业务的除外,当然大的制片公司现在都有发行业务)。发行方就做这些工作,赚票房分账的钱,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