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看一部电影,在电影院现场买票的话一张票60元,如果在网上团购的话只需要28元,即使是到了电影院现场
你好,本人大学选修的经济学,全部内容手打,以下是详细内容。
这叫细分用户群体,达到利益最大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买电影票需要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人民币,对于学生和类似于学生的人群来说,拥有大量的可支配时间,可以到网上寻找优惠信息,所以会选择团购,因为这样在满足看电影的需求同时达到了花费最低的效果;而对于一些白领或经济条件相当好的群体,因为平时忙于工作,好不容易得到空闲时间,或者是突然走到了电影院,顺便看场电影,可以跟家人朋友一起看,他们会忽略电影票是否有优惠信息,看中的是看电影的感受。
对于电影院来说,涉及到直接成本和边际成本的核算,因为电影院的租金,人工,水电等成本是固定的,这个算作直接成本,电影观众是多是少,电影院这笔钱都得花(相信大家都知道一个人看电影包场),而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宣传,与票务网站合作,将票价拉低,会得到一些愿意看电影又不想花很多钱的顾客,这样就实现了利息最大化,而且根据影片的热度,电影院可以随时调整优惠信息,达到较高的占座率,这跟航空公司特价飞机票是一个道理。就是在保证成本基本不动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边际成本,进而得到最大收益。
期望你的采纳!
⑵ 电影的票房怎么计算的
首先,普遍意义上的电影票房指的就是电影的门票收入,比如你说的卖了10亿人民币。同时也统计观影人次。
只要电影还没有下映,收入都算入票房。一般都是以周为单位计算。
分利润:
这里只说国内的情况,国外的不了解。首先票房要上缴5%到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其次要拿出3.3%交营业税,剩下91.7%的钱由电影发行(制片)方和院线方对分,具体如何分要看双方在上映前的具体协议。
目前国内的分账比例是发行方拿43%,院线方拿57%。当然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逐步要与好莱坞接轨,个别大片已经开始阶梯分账了,具体分账方式不尽相同。
比如《金陵十三钗》,发行方拿45%,票房如果过了5亿,则超出的部分发行方拿41%;
《一九四二》,发行方拿43%,票房如果过了3亿,超出的部分发行方拿45%,如果过了8亿,超出的部分发行方拿47%;
《王的盛宴》,首周发行方拿43%,第二周拿41%,第三周拿39%,以此类推一直到下映。
一般好莱坞阶梯分账模式是发行方开始拿大头,类似《王的盛宴》这种方法,这样越往后院线方越赚,自然会延长放映时间,越是大片也越受院线方的欢迎。而像《一九四二》这么反着玩的必然是对电影有足够的信心,但院线方会失去放映的动力,减少上映时间。
⑶ 有谁可以告诉我电影行业的盈利模式,感谢至极!
这个没法一句话说明,基本是票价,音像制品,衍生品,内置广告
有个叫赵宁宇的人的博客你可以看一下,他讲了很多
给你贴一点看看
票价:被地产绑架的影院(一)
认识电影 2010-08-13 18:28:00
中国的电影票价到底有多高?
在人们的印象中,中国的电影票价在60~80元之间,大大的超出了普通百姓的消费能力。有人口诛笔伐,认为中国电影票价太高,特别是和欧美对比,人家的月收入多少多少,我们的多少多少,完全不成比例云云。听似十分有理,争取了民心支持,也造成了电影业疯狂涨价压榨百姓的假象。最近《唐山大地震》限价35元的事件又一次将电影票价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一些声音指责政府,认为政府应该把票价降下来。这种指责用错了地方。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电影好不容易初步完成了产业化、市场化,怎么可能退回到政策指令决定一些的方式呢?当中国的电影人和观众仍在反对残留的“长官意志”的时候,居然有人想让“长官意志”死灰复燃,这个逻辑自相矛盾。
中国电影的平均票价到底是多少?
电影票的定价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60~80元这个数字,为许多学者、影评人、观众所引用,然而,这个数字是不正确的。
最近几年,中国电影的平均票价为28~33元;2009年的平均票价为31元。
这个数字,必然引起一片哗然。这和许多观众印象里的票价大相径庭,也和人们从媒体中的到的印象差距太大。确实,大城市往往都在60元以上,有些电影,甚至动辄120元、150元。这样的票价水平,怎么可能出现28~33元的平均票价呢?联系到中国各种统计数据的尴尬错误和个别电影公司数据造假,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电影票价,“被降低”了。
通过数据分析和一线调研,才能接近于事实真相。
什么是中国电影市场?2009年产出62.08亿票房、2010年到7月已创造67亿票房的市场到底是什么?
这就是全国37家院线、一千多家商业影院的5200块商业银幕。上列票房收入,均由这些商业银幕奉献。其他的收入——如农村、部队、厂矿学校等——收入极低或不易统计,基本不计入商业票房总额。因此,每一个年度的总票房,其实比公布数字高一些——这还不包括被商业影院盗放的影片,这一块黑色收入约占总票房的10%强,被影院人员私分——这一情况业内人士尽人皆知,即使全部安放电脑联网售票系统也无法彻底避免。通过在天涯网的调研发现,南方有的城市影院私印私售“内部券”,服务人员凭券放观众入场,此类方法五花八门,挖的都是中国电影业的墙角。
顺便介绍,中国农村市场属于公益放映。时下,从“2131工程”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的艰苦建设,中国拥有249条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流动数字放映设备3.6万套,放映员7万多,覆盖近60万个村镇。2009年全国农村放映781万场,中央财政补贴3.3亿,地方配套4.4亿——其收入未计入商业总票房。
5200块商业银幕,分布严重不均衡。
中国排名前50名的影院,全部分布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武汉、南京等大城市,他们的票房收入,占据了每个年度的1/3强。中国排名前100名的影院,亦全部分布于大城市和部分经济实力不逊于大城市的中小城市——如珠三角的一些“小镇”,DGP产值往往高于北方城市——他们的票房收入,占据了每个年度的60%左右。换言之,全国100家影院1000块左右的银幕,贡献了60%左右的票房收入;而其余一千多家影院的4000块以上银幕,却仅仅能够产出剩下40%的票房。如果按照单银幕比较,两者相差5倍左右。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我们尴尬的发现,决定中国电影走向的,其实就是几十个大城市中经常光临100家影院的少数观众,他们认为哪部电影好,哪部电影就有口碑、票房、档期。二线城市的影院、网络、电视台,全部要跟随这100家甚至50家影院和观众的选择。
那么,这50家影院的平均票价是多少呢?
根据对2010年前7个月数据的跟踪,其平均票价约为35~45元(《阿凡达》上映时期高于这个数字,因为3D票价普高),来源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办公室每周通过《中国电影报》发布的数据。
这就产生了问题。如果说,二线城市的票价较低,一线城市的票价较高,最后拉低了印象中的平均票价,似乎顺利成章。但是在排名前50名的一线城市大影院,平均票价居然才是35~45元,这数据显得很靠不住。——涉及国家统计部门,似乎就有信任危机。60~80元/35~45元,差距太大,质疑顺利成章。
这时候,需要到影院一线实地考察。调研结果为,60~80元是影院的门市价格,并非交易价格;如今,中国观众有种种办法可以买到便宜很多的电影票,因此,35~45元正是一线大影院票价的真实反应。
观众获得低价影票的途径有以下几条:
1、在影院办理电影卡,一般在300~1000元之间,可享受票价5~8折。
2、购买团体票。中国电影市场团体票比例极大,各种机关、单位、学校、企业都会购买团体票,又称“包场”、“团购”,团体票享受很大的折扣,有时候比5折还要低。
3、购买、获得电影券。影院发行种种类型的电影券(前文非法内部券不在此列),一部分直接销售,一部分以种种方式和所在商场、媒体、网站等进行置换,其实是一种营销手段。观众从各种渠道得到的电影券,最终个人和中间商都是要买单的,并非免费。
4、包销。包销实际上就是一种大规模的电影券批发、预购行为。一些有实力且与电影业有关联的企业,会事先购买大批影票(高至数千万),之后以回馈客户、积分换取、有奖抽取等方式发出,这些企业包括电信、银行、网站等。观众得到的这些免费或廉价影票,均由企业最终和片方结算,最终价格也远远低于门市价。
5、特价。全国影院大多实行周二半价日,很多影院还实行周一、周三、周四半价日,部分影院实行“18点前18元”活动,大大地拉低了票价。
6、在一些特别活动中,有一些特殊的优惠。如“北京放映”期间看一场赠10元兑换券,“体育电影周”的一些场次,都会有票价优惠。
综上所述,按照门市价在售票柜台购买影票的大多为临时决定看电影、偶尔看电影的本地人和外地游客,大部分长期固定观众可以有丰富的渠道获得半价左右的影票。通过对发行公司、院线公司及北京、上海、广州部分影院的调研,得知一般在门市购票的观众不超过1/3,团体票普遍在1/3以上,主体观众均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打折票。因此,一线影院35~45元左右的平均票价是真实可信的。而二线影院的票价均低于一线影院,年度平均票价也是准确的。
然而,即使是2009年31元的平均票价也不是一个很低的价格,假如2个人,坐出租,喝饮料,再吃一份便餐,消费也会接近200元——影院所处的位置迫使观众只能如此消费,而商城允许影院入驻也正是为了拉动周边消费。那么,这个31元左右的票价能不能再降?降到20元?甚至是10元?
答案是无法再降价了。因为中国的电影票价已经被地产绑架了!
电影票价的定价权不是政府,也不是某一家电影公司。中国这37条院线5200块银幕,隶属关系十分复杂,有些属于电影国企,有些属于电影私企,有些属于商业地产,有些属于全民,有些属于外路老板,有些甚至潜伏着隐性的外资。电影票价的决定权,在于市场。
影院的收入,由几部分构成,票房=税费+片款+运营成本+利润。
片款为返还制片方和发行公司的钱,比例几乎为全球最低,一直遭到制片界强烈抗议,但基本维持现状。
运营成本,包括人员+水电+宣传+维修升级+地租等等。前面若干项基本支出和一般销售单位类似,最后一项:地租,则是成本的决定性因素。
如此看来,税费是固定的,片款是小比例的,利润是可以估算的,基本支出是必须的,真正对影院定价权造成强烈影响的,恰恰是这地租!
中国几乎所有大影院,均身处商业地产之中,也就是某个商业大厦或者商业区域之中。当年,这是中国电影复兴的关键:依托商业地产的升温造成影院的稳步发展,扩大市场,刺激制片业。然而,近年来商业地产不断提高影院的年度租金,使得影院的收入相当一部分成为了商业地产的收益。换言之,商业地产按照一般商业规律,将他们承担的压力一部分转嫁到了影院身上。商业地产升值,地租就涨价;地租涨价,票价就得跟着涨。特别是这些年来电影票房、利润高速增长的数据被全面报道,商业地产更有了提租的充足理由。事实上,2010年各影院的地租比2009年上涨了很多,大批院线和影院不得不借助《阿凡达》3D大涨票价,本意是2010年所有电影跟进涨价,但由于春季电影质量疲软,市场调节,不得不做局部下降。否则,2010年的电影票价,真的有可能和房价、菜价、油价一样成为国计民生的大话题,突破60~80元也未可知了。
如何降低票价呢?一方面,国家似乎可以免除部分税收,放水养鱼,待电影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比如年票房500亿、1000亿再行征税——条件是影院增加部分低价甚至免费公映场次等。如今电影业年度票房不过100亿,税基很小,征税意义不大。配合《国十条》的政策精神,假如税务部门能够部分、全部减免电影税收,利在千秋,功莫大焉。(税基养大了,一样可以再征回来。)
一方面,要严防商业地产将通货膨胀的压力转化到电影票价上来。然而,这却是最难控制的一个环节:影院入驻商业地产,属于商业行为,很难行政干预;商业地产要提租,影院想要生存只能接受。所有提租的金额(动辄数百万计),除了降低工作人员薪酬、降低利润以外,只能是转嫁到观众票款上了。水电、宣传等费用,从来只升不降——通货膨胀的压力从另一个渠道传导到电影上。
与此同时,制片方一直要求继续提高回款的百分比,这本是个合理的要求。好莱坞通行的规矩是制片方拿回票房款的55%,中国最好的情况是拿到43%,一般的连40%都拿不到,发行方拿去一些,税费再征去一些,成本再扣除一些,中国电影制片业的日子确实难过。然而,假如制片方真的能够拿到50%、55%,影院的日子就更难过了,唯一解套的办法就是:继续涨票价。
这就是全国院线一致称赞3D电影的根本原因所在:可以“合情合理”地涨价。
⑷ 《刺杀小说家》因票价太高导致预售低,电影的票价是根据什么设定的
经常看电影的都知道,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电影、不同时间、不同渠道的电影票价都不一样。电影票价可是整个电影行业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因此各大发行商、影院自然非常重视电影院票价的定价了。电影的票价定价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包括放映时段、目标观众群,版权费用,影院品牌设施等诸多因素。
下面就讲讲我个人认为电影的票价是根据什么设定的:
一、首先片方先定一个基础价格
制片方和发行方会定一个最低价,一般一线城市30元/张、二线城市25、其他线20,3d和imax片源会增加5-10元,海外大片和国内名演大导的电影票价也会高5-10元。当然为了防止影片票价过高,扰乱市场,一些特殊的影片的片方也会定最高限价。
以上就是我认为的电影票价秘密,相信大家看后也会知道如何购买便宜的电影票了。
⑸ 电影院是怎么赚钱的
电影院卖票就是电影院赚的咯。
不过也分买断和分成的方式。就是直接买下电影播放权,然后我这边播放多少卖多少门票就与电影公司无关了。或者是有分成的,就是电影院票房收入一部分归电影公司所有。
电影公司一般播放权卖一次,碟的销售也会卖一次,可能海外也会卖一次。
票房高的原因就是很多人买票去看电影。而好的导演和大牌的明星就是具有一定的观众和影响,会让喜欢这些导演和明星的人买票看电影,从而提高了票房。当然,卖断模式的,票房再高也和明星导演没关系了,因为电影公司获得收入是固定的,导演和明星拿的工资也是开拍的时候就说好的。恩,高票房对导演和明星的声誉会有提高作用,那下次拍戏的时候片酬自然就多了。
如果是按分成的方式,电影院票的多少取决于电影院想多赚还是少赚,这是电影院自己的商业决策了。电影公司和电影院谈判也是一家一家和院线谈的,各家的价格不同。恩,其实多个电影院和在一起叫院线,比如太平洋、中影经典、奥纳等等,他们都拥有很多家电影院,电影公司和他们谈判以后,他们自己拥有的电影院票价就是相同的。电影公司应该是没有统一收费的。不过各家价格应该相差不大,因为电影放映是有时间性和档期的。
⑹ 为什么电影票在电影院当场买比在网上买贵这么多
1、边际成本
简单说,一场电影,影厅内坐100个观众时,和99个观众相比,影院付出的成本(水电场地人工)几乎是一样的,多出来那一个观众分摊的成本叫边际成本。和实物商品消费不同,电影院、公园、火车、飞机这类提供服务性消费的行业,边际成本都是接近为零的。
也就说,针对一个个体消费者,不管以什么价格售票,影院都是收益大于支出的。虽然有国家的电影基金和税,还有片方的分成,但这几项成本都是按票价的比例计算的。在不考虑最低票价的情况下,电影票就算定在1元钱,对于影院,也是收益(短期内)。
2、价格歧视(区别定价)
简单地说,因为边际成本为0,那么如果以每个消费者当时能承担的最高价格把票卖给他,那么影院就能获得最大收益。张三对电影票能承受的最高价格为100。影院如果能确知,那就应该以100的价格销售给张三。李四对电影票能承受的最高价格为25。影院如果能确知,那就应该以25的价格销售给李四。声学特点:
观众厅听觉条件的好坏,除还音系统的电声质量外,还取决于观众厅的建筑声学质量。电影院观众厅有其自身的声学特点,与其他演出建筑不同:
声源位置固定。影院的扬声器通常都设置在银幕后面或侧面墙壁上,故其声源位置是固定不变的。
声源位置较高。扬声器的高音头一般位于银幕高度的 2/3处,有利于均匀地向观众厅的各个方向和后座辐射声能。
音量可以按需要调整。还音系统的功率原则上不受限制,因此可以直达声为主,不必过多地依靠反射声来弥补有些座位响度的不足。
影院的声音是从影片的声带上还原出来的,故不必依靠观众厅的声学条件来改变原来的音调,而只要求符合混合录音棚的声学频率响应特性,以如实还原影片声带上的声音。
⑺ 电影票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是按实际的售票价统计。
在好莱坞,有三种分账模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和中国一样的固定比例分账。第二种是影院会支付一笔费用给制片方买断影片,然后这部影片的全部票房都归影院所有。第三种,是好莱坞最流行的分账模式,也就是阶梯式分账:在好莱坞制片商的一些大片上映的第一周,制片商可以拿走80%的票房而影院只能拿走20%,这样制片方就能尽快趁着影片的热度收回成本。但随着影片上映时间变长,制片商分到的票房会越来越少,第二周、第三周在60%左右,到了第四周可能就只有20%。
国内电影公司采取阶梯式分账模式的出发点和好莱坞并不一样,其实是为了“以收入换市场”,通过给影院更高比例的分成来换取排片,争取更高的票房。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2016年1月1日通报,2015年全国电影总票房440亿元,比上年增长近一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国产电影保持主导地位。
票房(网络)
⑻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影院票房收入如何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本文对电影院“营改增”试点后的特殊税务处理分析如下。
混合经营
为方便消费者,电影院内设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营改增”试点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该文件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在“营改增”试点前,电影院将售票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一并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申报营业税是有政策依据的。
而在“营改增”试点后,不再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视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定。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电影院按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售票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例如,2013年7月,某市环宇影城经当地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实现电影票房收入318万元(不含预售电影票收入),出售食品收入58.5万元。本月购进货物(均为不含税价款)中,食品25万元、电影器材8万元和电费7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月通过认证。8月应缴纳增值税=318÷1.06×6%+58.5÷1.17×17%-(25+7+8)×17%=18+8.5-6.8=19.7(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7000
贷:银行存款197000。
预售票收入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现代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上述规定强调的是已提供应税服务,才发生纳税义务。影院预收票房收入,尚未提供应税服务,也就不存在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应在提供应税服务完成时确定纳税义务时间。
接上例,环宇影城2013年8月末,“应收账款”贷方明细余额30万元,为累计预收消费者电影票房款。此余额不需在8月确认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而应在以后期间,消费者实际消费转作收入时,计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