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孔子 一到五章中关于以礼治国的句子
【原文】
1•12 有子曰:“礼(1)之用,和(2)为贵。先王之道(3),斯(4)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5)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评析】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原文】
2•3 子曰:“道(1)之以政,齐(2)之以刑,民免(3)而无耻(4),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5)。”
【译文】
孔子说:“用法制禁令去引导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他们,老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罪受惩,却失去了廉耻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导百姓,使用礼制去统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就守规矩了。”
【评析】
在本章中,孔子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孔子认为,刑罚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罚要高明得多,既能使百姓守规蹈矩,又能使百姓有知耻之心。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国家时有不同于法制的特点。但也应指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重视道德是应该的,但却忽视了刑政、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
【原文】
2•20 季康子(1)问:“使民敬、忠以(2)劝(3),如之何?”子曰:“临(4)之以庄,则敬;孝慈(5),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译文】
季康子问道:“要使老百姓对当政的人尊敬、尽忠而努力干活,该怎样去做呢?”孔子说:“你用庄重的态度对待老百姓,他们就会尊敬你;你对父母孝顺、对子弟慈祥,百姓就会尽忠于你;你选用善良的人,又教育能力差的人,百姓就会互相勉励,加倍努力了。”
【评析】
本章内容还是在谈如何从政的问题。孔子主张“礼治”、“德治”,这不单单是针对老百姓的,对于当政者仍是如此。当政者本人应当庄重严谨、孝顺慈祥,老百姓就会对当政的人尊敬、尽忠又努力干活。
【译文】
子张问孔子:“今后十世(的礼仪制度)可以预先知道吗?”孔子回答说:“商朝继承了夏朝的礼仪制度,所减少和所增加的内容是可以知道的;周朝又继承商朝的礼仪制度,所废除的和所增加的内容也是可以知道的。将来有继承周朝的,就是一百世以后的情况,也是可以预先知道的。”
【评析】
本章中孔子提出一个重要概念:损益。它的含义是增减、兴革。即对前代典章制度、礼仪规范等有继承、没袭,也有改革、变通。这表明,孔子本人并不是顽固保守派,并不一定要回到周公时代,他也不反对所有的改革。当然,他的损益程度是受限制的,是以不改变周礼的基本性质为前提的。
【原文】
3•1 孔子谓季氏(1),“八佾(2)舞于庭,是可忍(3),孰不可忍也!
【译文】
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他都忍心去做,还有什么事情不可狠心做出来呢?
【评析】
春秋末期,奴隶制社会处于土崩瓦解、礼崩乐坏的过程中,违犯周礼、犯上作乱的事情不断发生,这是封建制代替奴隶制过程中的必然表现。季孙氏用八佾舞于庭院,是典型的破坏周礼的事件。对此,孔子表现出极大的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句,反映了孔子对此事的基本态度。
【原文】
3•2 三家(1)者以《雍》彻(2)。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3),奚取于三家之堂(4)?”
【译文】
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在祭祖完毕撤去祭品时,也命乐工唱《雍》这篇诗。孔子说:“(《雍》诗上这两句)‘助祭的是诸侯,天子严肃静穆地在那里主祭。’这样的意思,怎么能用在你三家的庙堂里呢?”
【评析】
本章与前章都是谈鲁国当政者违“礼”的事件。对于这些越礼犯上的举动,孔子表现得极为愤慨,天子有天子之礼,诸侯有诸侯之礼,各守各的礼,才可以使天下安定。因此,“礼”,是孔子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范畴。
【原文】
3•6 季氏旅(1)于泰山,子谓冉有(2)曰:“女(3)弗能救(4)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5)乎?”
【译文】
季孙氏去祭祀泰山。孔子对冉有说:“你难道不能劝阻他吗?”冉有说:“不能。”孔子说:“唉!难道说泰山神还不如林放知礼吗?”
【评析】
祭祀泰山是天子和诸侯的专权,季孙氏只是鲁国的大夫,他竟然也去祭祀泰山,所以孔子认为这是“僭礼”行径。此章仍是谈论礼的问
【原文】
3•7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1)乎!揖(2)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题。
【译文】
孔子说:“君子没有什么可与别人争的事情。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射箭比赛了。比赛时,先相互作揖谦让,然后上场。射完后,又相互作揖再退下来,然后登堂喝酒。这就是君子之争。”
【评析】
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君子无所争”,即使要争,也是彬彬有礼的争,这反映了孔子和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强调谦逊礼让而鄙视无礼的、不公正的竞争,这是可取的。但过于强调谦逊礼让,以至于把它与正当的竞争对立起来,就会抑制人们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精神,成为社会发展的道德阻力。
【原文】
3•9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1)不足徵(2)也;殷礼吾能言之,宋(3)不足徵也。文献(4)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
【译文】
孔子说:“夏朝的礼,我能说出来,(但是它的后代)杞国不足以证明我的话;殷朝的礼,我能说出来,(但它的后代)宋国不足以证明我的话。这都是由于文字资料和熟悉夏礼和殷礼的人不足的缘故。如果足够的话,我就可以得到证明了。”
【评析】
这一段话表明两个问题。孔子对夏商周代的礼仪制度等非常熟悉,他希望人们都能恪守礼的规范,可惜当时僭礼的人实在太多了。其次,他认为对夏商周之礼的说明,要靠足够的历史典籍贤人来证明,也反映了他对知识的求实态度。
【原文】
3•11 或问禘之说(1),子曰
【译文】
有人问孔子关于举行禘祭的规定。孔子说:“我不知道。知道这种规定的人,对治理天下的事,就会像把这东西摆在这里一样(容易)吧!”(一面说一面)指着他的手掌。
【评析】
孔子认为,在鲁国的禘祭中,名分颠倒,不值得一看。所以有人问他关于禘祭的规定时,他故意说不知道。但紧接着又说,谁能懂得禘祭的道理,治天下就容易了。这就是说,谁懂得禘祭的规定,谁就可以归复紊乱的“礼”了。
:“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2)乎!”指其掌。
【原文】
3•14 子曰:“周监(1)于二代(2),郁郁(3)乎文哉,吾从周。”
【译文】
孔子说:“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于夏、商二代,是多么丰富多彩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
【评析】
孔了对夏商周的礼仪制度等有深入研究,他认为,历史是不能割断的,后一个王朝对前一个王朝必然有承继,有沿袭。遵从周礼,这是孔子的基本态度,但这不是绝对的。在前面的篇章里,孔子就提出对夏、商、周的礼仪制度都应有所损益。
【原文】
3•16 子曰:“射不主皮(1),为力不同科(2),古之道也。”
【译文】
孔子说:“比赛射箭,不在于穿透靶子,因为各人的力气大小不同。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评析】
“射”是周代贵族经常举行的一种礼节仪式,属于周礼的内容之一。孔子在这里所讲的射箭,只不过是一种比喻,意思是说,只要肯学习有关礼的规定,不管学到什么程度,都是值得肯定的。
【原文】
3•18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译文】
孔子说:“我完完全全按照周礼的规定去事奉君主,别人却以为这是诌媚呢。”
【评析】
孔子一生要求自己严格按照周礼的规定事奉君主,这是他的政治伦理信念。但却受到别人的讥讽,认为他是在向君主谄媚。这表明,当时的君臣关系已经遭到破坏,已经没有多少人再重视君臣之礼了。
【原文】
3•19 (1)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译文】
鲁定公问孔子:“君主怎样使唤臣下,臣子怎样事奉君主呢?”孔子回答说:“君主应该按照礼的要求去使唤臣子,臣子应该以忠来事奉君主。”
【评析】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是孔子君臣之礼的主要内容。只要做到这一点,君臣之间就会和谐相处。从本章的语言环境来看,孔子还是侧重于对君的要求,强调君应依礼待臣,还不似后来那样:即使君主无礼,臣下也应尽忠,以至于发展到不问是非的愚忠。
【原文】
3•26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译文】
孔子说:“居于执政地位的人,不能宽厚待人,行礼的时候不严肃,参加丧礼时也不悲哀,这种情况我怎么能看得下去呢?”
【评析】
孔子主张实行“德治”、“礼治”,这首先提出了对当政者的道德要求。倘为官执政者做不到“礼”所要求的那样,自身的道德修养不够,那这个国家就无法得到治理。当时社会上礼崩乐坏的局面,已经使孔子感到不能容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