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影的备案、摄制与审查
影视文化行业在近年来始终保持极高的受关注度,中国影院数量、放映屏幕数量与观影人次的持续增长,使得中国电影的票房保持高位。无论是投资人还是传统电影行业的从业者,对影视文化相关的投资充满热情。另一方面,电影作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休闲娱乐项目,充实了大家的精神生活,因此“拍个电影吧”在一定程度上是兴趣所在。
本文将分享如何进行电影的备案、摄制与审查的相关流程。在开拍之前,电影制片单位或影视文化单位需要将电影剧本(梗概)递交相应的广电部门进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电影制片单位和影视文化单位都可以作为电影拍摄的主体。在备案过程中,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然后将申请书打印并提交至广电部门。省级广电部门将作出决定并上报广电总局,总局公布备案结果后,由省级广电部门向申请者发放《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整个过程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0个工作日。
取得备案回执单后,制片单位可以开始影片的拍摄与制作。在拍摄过程中,若涉及影片片名变更、出品单位变更、影片延期、影片撤项、影片人员入境、影片赴境外拍摄等事项,则需要办理申请。在摄制阶段,需要确保演职人员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同时从商业运作的角度确保影片的如期完成、质量保障及预算控制。监管层面上,除了特定情况外,管制并不多。
电影摄制完成后,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制片单位需要将电影送审。审查通过并获得公映许可后,电影可以被发行、公映,或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参加电影节、电影展。送审时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数字电影或胶片电影的拷贝、授权书、《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完成的台本电子文档、《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主要创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影片英文译名报告等。审查工作由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负责,审查合格的将颁发《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若制片单位对审查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至取得公映许可证,电影的生产过程就结束了,后续可以进行播放、参展、院线放映等。
近年来,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摄制电影的审批权逐步下放,取消了相关行政审批,使得各类公司参与电影摄制变得更为便捷。未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的实施,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推动取消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审批,市场主体进入电影摄制行业的行政成本将越来越低,市场参与度也会不断提高。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各参与方在资金投入之余,还要做好风险控制,不断提高影片质量,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口碑与收益的双丰收。
『贰』 抗战题材电影怎样备案上映
一:网上(线上)资料提交方式
其中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电影简要梗概(50-100字)——字数只能少,不能多,包括标点符号都算字。
详细梗概(1000-2500字)——要求同上,注意不能有错别字。
主创人员信息——需要至少三人信息,编剧、导演、摄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代表作品。
联合出品单位一栏,有就写,没有就不写。
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最下方的确认提交并预览。
然后你提交的资料会自动生成三个文件,分别是备案申请,备案回执单,主创人员登记表,把这些文档打印出来,可以多打印两份,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页面上还显示,需要编剧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也是必备文件之一。
以上就是网上资料的提交攻略,其实不难,就是有点繁琐。
二:纸质(线下)资料提交方式
页面下方还有一个“需上报材料”,表格中是备案所需的纸质资料。
纸质资料是你网上提交资料后,再到制作单位所在的省级广电局递交的,比如成都的公司需要在四川省广电局提交,而不是成都市广电局,北京公司需要在北京市广电局提交。
纸质资料可以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时限是网上提交成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超时则需重新申请。
第1条,备案申请——平台自动生成
第2条,梗概
第3条,编剧授权书——各公司自己准备,没有标准格式。
第4条,营业执照
第5条,资金证明——单位公户到所在银行开具资金证明,如拍摄成本约100万,则账户需要有40万左右资金。
第6条,《电影摄制备案回执申请书》——平台自动生成
第7条,特殊题材。
第8条,亲属授权。
第9条,主创名单——平台自动生成。
第10条,数字电影主要设备清单
第11条,编剧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纸质资料提交完后,会当场拿到广电局下发的行政许可受理回执,回执一定要保管好,因为领取单片证时还会用到。
一般广电局的答复期限是二十个工作日,不过可能十天就能审批完。审核结果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各单位,大家也可自己上政务平台查询。
如果同意拍摄,广电局会下发《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证明。
『叁』 电影审查规定的剧本备案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以下简称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广电总局或相应的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向广电总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3)电影备案需要什么文件扩展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应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筹备,将所属电影审查机构人员组成、工作程序、技术设备等情况申报广电总局。经总局审批同意后在总局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各省级广电部门履行相关的电影管理职能:
1、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广电总局上报备案情况。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影片和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电影剧本后,按相关管理规定报广电总局进行立项审批。
2、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片审查工作,制片单位持省级广电部门的初审、终审意见,到广电总局电影局进行终审和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肆』 什么是电影备案
电影备案是对电影制作流程的初步管理与审查。
以下是对电影备案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重要性
电影备案是指在电影制作前期,制片方将电影的题材、剧情梗概、预计拍摄时间、地点、投资规模等相关信息,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获得审查许可的过程。这是电影制作流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电影内容的健康性、合法性以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备案内容
电影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影剧本梗概、主要角色介绍、拍摄地点、预计拍摄时间、制作团队信息以及资金来源等。这些信息有助于管理部门对电影内容及其制作流程进行初步评估,确保电影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
三、审查流程
备案审查通常由专门的电影审查机构负责,审查过程包括对电影内容的政治性、艺术性、文化适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审查机构会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如有需要,还可能要求制片方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或修改部分内容。审核通过后,制片方可以正式进入电影拍摄阶段。
四、合法性与市场准入
电影备案不仅是对电影内容的审查,也是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完成备案并获得批准的电影,意味着其内容和制作流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进入市场进行合法公映。这不仅保护了观众的利益,也为电影制作方提供了合法的市场渠道。
总之,电影备案是电影制作过程中的关键一步,确保了电影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宜性,为电影的最终公映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