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办理申请事项所需的材料;2、办理人员初步审查材料是否合法、齐全;3、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4、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5、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是依法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内资)或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合资)核发,以证明该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的证书。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电影放映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电影放映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般包括:许可事项,电影放映许可证核发;许可对象,拟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许可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三十八条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放映许可证过期处理办法是什么?
放映许可证是有期限限制的,在放映许可证到期后半年内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的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表格,提交后15个工作日后去领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期限即可,变更完毕后税务登记证也需要作备案登记。审核、现场勘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资料,将有关资料归档审核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业务科室审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和所有材料呈局主管领导局主管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材料退回业务科室。审批同意的,制作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并整理资料归档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⑵ 开一家电影院需要什么证件,到哪些部门办手续大概需要多少钱可以办好
开电影院主要需要的证件是工商营业执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基本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以下内容有具体提到这些证件在哪里办理以及办理的步骤:
一、工商注册
1、办理公司名称(选择公司注册名称)
2、办理中的注意事项:
(1)名称的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如遇重名须更换名称;
(2)若股东为两方以上,股东之一为法人,该法定代表人不能再以自然人的身份成为另一股东。
3、办理注册所需资料:
(1)文化局所需的资料(筹建电影院的申请报告,场地平面图,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保意见书)
(2)消防局需要的资料(场地平面图,线路图,吊顶图,安全指示图)
(3)卫生监督所所需资料(场地平面图,员工体检,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
(4)工商所需资料(场地平面图,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场地租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消防意见书复印件)
二、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向当地影院主管部门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影院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
3、建筑单位提供证明;
4、土地使用证明;
5、公安消防证明;
6、人员机构制度;
7、音响灯光检测证明。
通过当地影院主管部门的逐步审核通过后,申请方可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工商执照
带上办好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影院公司临时执照到工商局,办理正式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影院编码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提交影院加盟院线的信息;
3、填写申请影院编码的注册材料。
通过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逐步审核通过,影院方可获得影院编码。影院取得编码后,在影院试营业前,将影院编码安装到售票系统中,方可使用。同时影院在试营业期间的票房数据须传到委员会。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证到区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4份;
2、验资报告正本1份;
3、介绍信;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章程1份。
六、办理《银行基本户许可证》
由财务指定人员办理,办理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带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支票预留印签名章。
七、办理《统计登记证》
办理统计登记证及财政登记证,到当地财政局办理登记挂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
5、公司章程;
6、财务制度;
7、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八、申请发票和购买发票
1、申请发票
申请发票的数量,首次购买发票,税务局只售一本或三本,因此要向国税局 增加发票的数量。所需资料:
(1)写申请书,可根据情况来写销售额及发票数量;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2、购买发票
根据影院的需要,到税务局购买发票。
九、办理水吧《卫生许可证》
1、办理水吧《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当地区级卫生防疫站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
(4)绘制水吧营业区域平面图,加盖 公章。
2、办理增项时所需材料
(1)到区工商局企业登记科领取“增项、变更表格”;
(2)营业执照内容填写该表格,增项内容为“食品饮料”,加盖公章,此表随同营业执照证、副本原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送到企业登记科;
(3)五个工作日领取增项后的营业执照。
3、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卫生防疫站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测后7个工作日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⑶ 电影产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电影管理条例》中有关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和广播电影电视部(以下简称广电部)、财政部等五部委重新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按照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的5%提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国家倡导的重点影片生产、城市电影院的维修改造和对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特殊困难的资助,以及对电影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的支持。
第三条 专项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管委会)由广电部、财政部组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委会(以下简称省级管委会)由地方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各省级管委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报国家管委会备案。
第五条 收取专项资金,应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专用票据,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二章
使用原则和范围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逐级上缴、中央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管委会按照各省上缴数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40%)回拨上缴省,由省级管委会安排使用;其余部分,由国家管委会使用安排。
第七条 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审定后的收支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各省级管委会应于每年11月底以前向国家管委会报送下年度专项资金收入计划,国家管委会根据各省收入计划,编制中央集中留用的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经广电部审核,报财政部审批。
第八条 专项资金按照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使用。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⑷ 香港电影的拍摄经费最初从哪来香港黑社会可能就是最大“金主”
拍电影最首要的就是“钱”,钱从何来?植入广告?NO!早年媒体圈没人弄这个,一是当时真没人想到这样也能圈钱,二是广告跟电影那个时候分的很开,像黄沾当时给人头马做的广告:“马爹利一开,好事自然来”就很棒,但人家也没想说植入到《倩女幽魂》里是吧(笑),
扯远了,那其实说回“钱”的事,当时还是很“风气淳朴”的,方法就一个: 拉投资~ 但问题是,首先香港以前就是个穷小渔村,哪来的钱用来拍电影挥霍呢?这个时候黑社会里的“黑钱”就成了很珍贵的重要启动资金了。
(时至今日,香港电视节目《警讯》依然再进行反“洗黑钱”宣传)
说到最初香港电影的资金来源就只能从上海说起了。1895年12月卢米埃尔兄弟在咖啡馆的地下室邀请法国名流第一次看电影之后,1896年8月11日(光绪22年)由一法国游客在上海徐园的茶楼“又一村”放映了神州大地上的第一部片,由此拉开了中国电影的序幕。要说一句的是, 这时在中国放映的电影是和“薯态启戏法”、“烟火”等游艺节目中穿插放映的,每部很短就几分钟,也就属于杂耍而已 ,只是一种把戏,并且总在些什么茶楼啊、茶园啊、甚至溜冰场里放,所以其实电影这种东西从出身来看就很商业,观众看这玩意也就图一乐,当消遣,只是后来一些戏剧从业者从里面发掘到了教化群众的作用,才渐渐成了艺术(这个头是苏联开的)。
不多说,总之后来中国人就开始自己拍电影赚钱了!从有外商投资在上海创办的中国第一家电影公司——亚细亚影戏公司开始,由于培养了些国内影人,最最重要的是有了上海租界的庇护,上海滩的黑帮渐渐开始形成并无限膨胀起来(如青帮)!又因黑帮大佬都一定会生儿子,所以开始出现了“富二代(男)”阶层了。部分富二代们又在那个年代领略了电影的魅力,后来屌丝就创业接外包(张石川、郑正秋弄个新民公司就是接了老东家亚细亚影戏公司的编剧摄制等外包),富二代花家里钱玩电影(邵氏兄弟为一个例子),中国早期最有名的三个电影公司——明星、联华和天一(“天一”就是后来的“邵氏”)就搞起来了,很红火。当时凡国内的电影公司都是黑帮罩着,要不就有左翼背景(你还别不信,那个时期共产党也花了很多钱在排戏剧和拍电影上,具体看《色·戒》估计你就能明白点),二代们家里有钱又有关系,女人玩够了就想拍个电影,救救中国。(滑稽笑
天一电影公司
后来抗日,大家都知道上海是没抗住,电影拍不了大家都拍屁股赶紧逃,其中天一影片公司在抗战前就先在南洋(新加坡等地)开拓业务,成立南洋影片公司,后又受其它电影公司围剿(如六合),就把钱和设备再转移到了香港,搞邵氏电影公司,香港电影这才有了顶梁柱。
(邵氏电影公司)
周剑云 像
他们的爸爸邵玉轩算是“创一代”,开颜料号的,比较有钱,在上海工商界很活跃,八面玲珑,跟朝廷那帮汉官混的熟;思想又新,支持孙中山搞革命,这简直黑白两道通吃啊!而且做父亲的都这么前卫了,儿子们拍个电影什么的当然是花大钱闭正支持(还有一说是父亲邵玉轩授意儿子邵醉翁开影视公司的)!你们问这跟邵氏兄弟搞影视公司这么成功有什么关系?关系大了!首先,没人敢砸场子!邵玉轩死的时候康有为等晚清与民国风云人物纷纷为其题辞致哀,这身份保证了儿子们电影公司的安全,天知道那个时候有多少小电影公司被黑帮砸个稀巴烂;次要,方便开拓市场!有革命党这条线,当时邵氏兄弟们在上海快干不下去的时候才能去南洋拼拼,不然你以为这数如么好干?在新加坡这些地方谁鸟你啊?而且孙先生跟日本人关系好,早期日本军方还提供给邵氏兄弟在南洋以保护;最后,有助于维持公司经营!公司搬去香港没多久香港又沦陷了,经营一度又开展不了,这时他们爸爸留下的旧关系就派上用场了:找康有为那聊聊,上革命党那坐坐,他们再找他们的日本朋友讲讲别去砸邵氏公司,私底下邵氏还算有洪门罩着呢!这公司才撑到抗战胜利啊!(当然,以上全部都是我的推断)
说实话邵氏其实算比较“白”的电影公司了,在网上能查找的资料上来看还跟黑帮不算扯上太多关系,只能说家业有黑道背景,又异常努力才能做到那么大而已。再讲一个例子:永华影业公司,香港第一家电影公司,香港电影的起点。公司两个大人物:
(李祖永像)
1、李祖永,浙江宁波人,标准海归“富二代”,家里开钱庄、搞造币,混金融圈的,父亲还留了个上海最大的印刷厂给他做本钱,而且这个厂就是专门负责印国内钞票的.... 后来1946年挟巨资到香港(这个巨资干不干净你可以自己思考),独资兴办永华影业公司,不过他还是比较“淳朴”的,就想拍电影,不计成本,亏傻了,经营上找了另外一个人来弄:
(张善琨像)
2、张善琨,曾在烟草公司当广告主任,后投靠黄金荣,加入青帮,1934年在上海组建了新华影业公司,不过初来乍到的新公司在上海显得无足轻重。没关系,哥有的是手段!不到三年,张善琨利用他的人际关系和宣传手腕(就是黑帮手段应该没别的),使新华公司发展成为上海电影业有名的大公司之一,后来在汪精卫伪政府下面搞“东亚共荣圈”的宣传活动,1946年被舆论界指控为汉奸,避走香港,后来和李祖永一起创办永华影业公司。啧啧,这个背景,你能相信他不会拉黑社会的投资吗?
讲这么多,按我的理解也就一句话: 从中国电影诞生起,这个玩意就从没跟黑社会脱离过关系!不仅香港电影,中国电影就是被黑帮哺育喂养长大的!
⑸ 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支持我省电影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衡晌电影管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江苏省电影发展,支持开展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预算,以收定支。
第四条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采取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电影专资委”)由省电影局和省财政厅组成,共同管理专项资金。设区市、县(市)财政及电影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财政厅职责:会同省电影局制定专项资金管逗祥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按规定下达资金;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配合省电影局收回省直项目承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和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公开专项资金预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省电影局职责:配合省山拦搏财政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建议;配合省财政厅下达资金,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组织项目验收,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收回省直项目承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和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省电影专资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电影专资办”)职责:承担省电影专资委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缴库、预决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账务核算、票据使用、统计分析、报表报送、票房收入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省级平台的管理;承接国家电影专资办交办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设区市、县(市)财政局职责:执行专项资金预算,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及时拨付下达资金;组织做好本级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进行监督;配合同级电影主管部门收回本级项目承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和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设区市、县(市)电影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属地影院按规定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项目申报,负责审核项目申报主体的信用情况,审核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具体监督管理项目执行,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报送省电影局;收回本级项目承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和闲置沉淀的专项资金;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职责:按规定开展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科学性、合规性负责,做好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动接受和配合财政、电影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缴库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按其电影票房收入的5%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包括对外营业出售电影票的影院、影城、影剧院、礼堂、开放俱乐部,以及环幕、穹幕、水幕、动感、立体、超大银幕等特殊形式电影院。
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的电影票房收入按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数据核定。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4∶6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第十四条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电影专资办负责按月征收。
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于每月8日前,向省电影专资办申报上月电影票房收入和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省电影专资办指定账户足额上缴资金。
省电影专资办对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发现申报不实、少缴纳资金的,应当及时报告省电影局。由省电影局责令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限期补缴,并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省电影专资办应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实际汇缴到省电影专资办指定账户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和省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由省财政厅及时将省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内的资金划转省级国库。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应统一使用江苏省非税收入票据。
第十六条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按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电影票房收入情况,并按规定如实申报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省电影专资办征收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四章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重点国产影片摄制
1.对列入国家重点电影项目的,原则上每部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备案(立项)通过后,按资助总额的30%予以支持;摄制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按资助总额的30%予以支持;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并在全国公映,兑现资助总额剩余部分。
2.对列入省重点电影项目的,原则上每部影片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且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戏曲电影资助额每部不超过300万元,歌剧电影资助额每部不超过500万元。开机之日起,按资助总额的30%予以支持;摄制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按资助总额的30%予以支持;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并在全国公映,兑现资助总额剩余部分。
3.对获得国家电影局精品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影片,原则上省级按照1∶1配套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上资助重点影片是由在江苏注册的影视机构(独立法人)作为第一出品方并经省电影局认定后的江苏出品影片,上述第1、2、3项不重复资助。如项目转出江苏(以省电影局书面批复为准),或未在规定时限全国公映,资助资金全部追回。
(二)优秀国产影片奖励
1.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影片,每部奖励500万元。
2.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优秀少数民族题材影片、优秀青年创作影片、优秀农村题材影片、优秀少儿影片等综合奖项的,每部奖励400万元。
3.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最佳中小成本故事片、最佳儿童片、最佳科教片、最佳纪录片、最佳美术片、最佳戏曲片奖等综合奖项的,以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的影片,每部奖励300万元。
4.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奖项的影片,每部奖励200万元。
上述第1、2、3、4项不重复奖励。奖励范围是由在江苏注册的影视机构(独立法人)作为第一出品方并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的江苏出品影片。
5.城市院线首次公映累计票房达1亿元(含)以上的国产影片,每部奖励300万元,票房每递增1亿元,相应增奖100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第5项奖励范围是由在江苏注册的影视机构(独立法人)作为第一出品方的江苏出品影片。
(三)发行放映业绩突出单位奖补
1.对发行放映江苏出品影片业绩突出的在苏院线,根据排片场次、票房、人次、宣发效果等因素确定业绩排序,前5名的院线,给予每家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全省年度票房收入增幅前3名的在苏院线,给予适当奖励。本项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对总部在江苏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影管公司(独立法人),根据管理效能、影院拓展、票房增长、服务口碑等因素确定业绩排序,前3名的影管公司,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上述第1、2项奖励,如院线和影管公司同属一个公司法人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对加入“人民院线”“艺术影片放映联盟”的在苏影院,根据电影主管部门推荐影片的排片场次、票房、人次、宣发效果等因素确定业绩排序,分列前10名的影院,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奖励。
4.根据《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对放映国产影片成绩达标在苏影院,省级给予配套奖励。单个影院奖励金额不高于该影院因放映国产影片缴入省级国库的部分。
单个影院享受上述第3、4项奖补额总和不高于该影院因放映影片缴入省级国库的部分。
(四)乡镇影院建设
1.根据国家电影局《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国影发〔2018〕4号),对符合条件且加入总部在苏城市院线的新建乡镇影院,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省级给予每家影院一次性配套补助50万元。
2.视年度财力状况对符合条件且加入总部在苏城市院线的新建乡镇影院给予专项补助。单个影院每年补助额与其享受发行放映业绩突出单位奖补额总和不高于该影院因放映影片缴入省级国库的部分。
(五)电影园区(基地)建设发展
1.对获得中央级财政资金资助的电影园区(基地),省级给予配套奖励。
2.对列入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的重点电影园区(基地)重大设施、技术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六)根据《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对获得中央级专项资金资助的江苏电影企业,省级给予配套支持。
(七)电影金融服务
采用风险补偿、贴息等补助方式,做优“苏影保”等电影金融产品,完善我省电影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八)重大电影品牌活动和平台建设
1.列入江苏电影“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重点影展、主题展映活动,每项活动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2.在苏举办的国家级重点电影活动,省级给予配套支持。
3.支持全省电影全媒体宣发、影院监管等重大平台建设维护。
(九)经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采用项目法分配的,由省电影局组织实施项目遴选,主要采取认定、评审、招标等方式确定拟支持的项目;采用因素法分配的,分配因素包括电影排片场次、票房、人次、宣发效果、管理效能、影院拓展、票房增长、服务口碑以及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标准中相关因素等。
第五章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
第二十条省电影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制定发布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领域、支持方式、申报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按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向设区市电影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省直单位直接向省电影局申报。凡可通过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数据并能认定资金奖补数额的,不采取逐级申报方式。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和奖励:违反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或知识产权等存在争议的项目;通过欺骗、剽窃、贿赂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获得业绩奖项的单位;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者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上年度项目未按规定如期完成的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或上年度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影院;其他依法依规不予以支持和奖励的。
第二十三条省电影局研究提出拟支持项目(单位)并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或实地勘验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第二十四条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后,配合省电影局下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拨付,涉及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绩效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省财政厅和省电影局加强电影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省财政厅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组织指导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省电影局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省电影局设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省电影局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省财政厅根据需要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省财政厅、省电影局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电影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要自觉接受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对以虚报冒领、重复申报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项目和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项目)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者标准分配资金等,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电影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6日起施行,专项资金执行期限5年。《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6〕2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电影局〈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教〔2018〕159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电影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教〔2019〕4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电影项目扶持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财教〔2019〕2号)及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⑹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基本情况
1.收缴、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简称“电影专项资金”)。全国县以上城市影院按电影票房收入的5%提取电影专项资金,每月上缴到该省电影资金办,再上缴到(国家)电影资金办。电影资金办通过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使用电影专项资金,用于电影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目前主要用于新建影院“先征后返”、城市影院“改造资助”、安装数字放映机补贴、老少边贫地区影院资助,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以及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资助等。
2.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全国2500多家影院通过这个系统,将影片票房、人次、场次数据实时上报到电影资金办的接收平台。经过统计整理,可以为我国电影产业、政府主管部门、制片、发行、放映各方面提供更加准确、及时、权威的数据。
⑺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明确电影票价管理权限和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部分第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范围:
一、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电影制片厂;
二、国营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三、国营电影院(县以上的专业电影院为主、兼顾影剧院和开放俱乐部。以下均简称电影院);
四、其它国营电影企业。第三下二条本暂行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暂行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暂行办法为准。第四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实行统一领导、逐级上缴、分级管理。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按规定上缴后,由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广州市实际上缴额的40%回拨给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电影院维修改造。60%由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用于资助电影制片企业、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特殊困难补助,以及对电影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第五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须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广州市财政厅(局)分别指定的银行设立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专户”储存,按本办法规定,专款专用。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报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备案;
二、负责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回拨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给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
三、审核申请资助的故事片、儿童片文学剧本的资助数额;
四、审核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上报的制片厂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计划和核准借款或补助数额;
五、审核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上报的制片厂流动资金部分借款数额;
六、审核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的特殊困难补助,以及电影企业重大问题和特殊困难的资助;
七、核拨经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项目的资助;
八、对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实行业务指导,并对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第七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电影局内)负责办理日常工作。第八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在本行政区内的年度使用计划,报同级电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按期将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上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的银行专户;
四、审核城市电影院维修、改造计划和补助、借款数额;
五、审核本行政区内电影企业重大问题和特殊困难资助,及少数民族困难地区电影企业的补助申请,并上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
六、负责总结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在本行政区内的使用情况,于每年二月份向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书面汇报工作。第九条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人员具体组成和职责,由省级管委会制定,并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备案。第三章使用范围和原则第十条对重点影片的资助。
一、表现党、国家、军队重大历史事件,或以描写担任和曾经担任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包括党的创始人和相当于常委的领导人)、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全国政协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元帅职务的党、政、军领导人业绩为主要内容的重大历史故事片,成本超过二百万元、制片厂负担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成本的50%。
二、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特别是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革命斗争为题材的重点历史故事片,成本超过一百八十万元、制片厂负担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成本的50%。
三、反映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为题材的重点故事片及经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批准的其他重点故事片,成本超过一百四十万元、制片厂负担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成本的50%。
四、国家资助拍摄的革命历史和现实题材的重点故事片,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和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认为影片的思想艺术质量较高的,发行满二年后累计发行权费收入低偿不了本厂投入的摄制成本的,并经核实实际成本不超过原计划成本,制片厂确有困难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酌情给予资助。如果由于拍摄原因致使影片思想艺术质量不高而发生亏损,由制片厂自行负担,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
五、对儿童故事片,原规定由中影公司给各厂的优惠收购和补助办法不变。
六、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确认的重点纪录片、科教片和美术片,酌情给予资助。
七、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确认为优秀的未受资助的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和故事片,对制片厂酌情给予奖励性资助。
⑻ 电影专项资金平台怎么上报专资
电影专资采用分成管理方式,上缴中央40?省级留成60?放映单位依据“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电影票房收入情况
电影专项资金按照4:6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